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6月2日上午,在第51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了2021年度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据了解,全市两级法院均设立了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在省法院确定的28个刑事罪名、29个民事案由、6个行政案由的环资收案范围基础上,滨州法院靠前一步,将涉土地承包类经营权类案件、农业承包类案件、涉环境资源保护行政非诉执行审查案件均纳入“三合一”收案范围,以专业化审判确保裁判理念、裁判标准和裁判尺度统一。按照既精通审判又熟悉专业知识的标准,我市配齐配强环资审判团队;同时用好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充分发挥技术专家在环境资源审判中的指导、咨询和辅导作用。
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严厉打击环境资源犯罪,依法审理环资刑事案件43件,判决环境污染治理费、环境损害费、罚金共计1900余万元;审理涉环资行政案件145件,审查涉环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92件;审理环境污染、资源利用、土地权属、农业渔业等案件640件。
同时,我市常态化组织环境资源保护多元治理联席会议,向相关行政单位和社会组织发送司法建议8份,促进社会多元化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模式创新。与此同时,我市建立以保护环境公共利益为核心,创新生态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机制,2021年以来,审结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3件,让违法者既承担刑事责任,又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
此外,全市法院还以十个环境资源巡回法庭为平台,推行现场办案、就地审判,今年以来巡回开庭审理案件19件。近日,市法院在黄河巡回法庭审理的涉黄河滩区行政赔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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