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的一颗朱砂痣。
----张爱玲
这是张爱玲在红玫瑰与黄玫瑰里的经典语录,说的是男人。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女孩身边也有那么一位“蓝颜知己”。蓝颜知己给与自己一些生活上的帮助,困苦时可以倾诉一下心事,属于超出朋友,恋人未满的状态。
然而这种状态却暧昧不清,容易擦枪走火,酿下不可挽回的结果。
今天,要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26岁的任小秋有一个男闺蜜叫李志刚,认识超过了10年。
十年的时间里,他们的关系一直很亲密。经常在一起约饭、看电影、旅游,但从来没有正式谈过恋爱。
小秋一直很庆幸有这么一个蓝颜知己。自己失恋的时候,可以肆无忌惮地在他怀里哭;自己生病的时候,可以无所顾忌地要他送药;自己喝醉的时候,可以无所防备的要他来送自己回家。
志刚也见证了小秋的每一段恋情,小秋也见过志刚的每一任女朋友。
两个人属于无话不谈,无所遮掩的关系。
后来,小秋通过家里介绍相亲,认识了王天。
王天比小秋大四岁,高学历,年纪轻轻就在一家大公司任高管,收入可观。加上有着儒雅帅气的外表,一下就抓住了小秋的心。
小秋的温柔可人也吸引了王天,两个人的感情迅速升温,很快地就走入了婚姻殿堂。
小秋婚后的生活,也很幸福。王天特别的疼爱小秋,是个“宠妻狂魔”。不仅对小秋言听计从,而且从来不让小秋干任何家务。
每次生日、节假日或者纪念日,王天总是变着花样的送礼物、搞仪式来哄小秋开心。
很快,她生下了一个女孩。孩子出生后,王天更加地宠爱妻子,三口之家显得格外的幸福美满。
唯一让小秋感到糟心的事情就是,王天是一个比较传统保守的男人。他特别的介意小秋有男闺蜜这件事情。
从谈朋友的时候开始,他总是忌惮,他认为:异性之间的友谊就像窗户纸。他害怕小秋和志刚擦枪走火,反复提过很多次,希望小秋能和志刚保持距离。
为了这个事情,两个人吵过几次架。
小秋认为,志刚是她最好的朋友,没有非分之想,这么多年,要在一起早就在一起了。
王天认为,小秋已经有男朋友了,和其他男性保持适当的距离,是对男朋友起码的尊重。
小秋认为,她认识志刚比认识王天还早,两个人是兄弟情,而和王天是恋情,两者没有可比性。王天应该包容一点,怎么能让她残酷地做二选一呢。
王天认为,男闺蜜本来就是一种暧昧的存在,会给爱情添堵。
婚后,小秋还是经常和志刚见面,有时在家和志刚聊短信能聊很长时间。
忍无可忍的王天发了几次脾气,继而引发了两人的争吵。
看着王天平时对自己那么好,小秋有些心虚,也适当地减少了和志刚接触的机会。
可是,之后发生的一件事情,彻底改变了小秋的人生。
志刚失恋了,心情特别的不好。于是,他打电话给小秋,倾述自己的痛苦。
小秋在电话里开导志刚,劝志刚出去旅游散散心。志刚随即提出,要小秋陪她一起去。
小秋思考再三,决定陪志刚一起去,而且是瞒着王天去。
于是,小秋骗王天说,自己公司安排自己出差。王天信以为真,还兴致勃勃地给小秋清点各种出差带的东西。
小秋自以为保密工作做得相当到位。可是,她忘记了自己的某个电商账号和王天是绑定在一起的。
她买的飞机票和订的酒店信息,很快就被王天知道了。
王天去小秋的单位询问,再多方打听,确认了小秋是和志刚出去旅游了。
当小秋回到家的时候,迎接她的是一张离婚协议。
无论小秋如何声嘶力竭的忏悔,王天都没有回头。
东野圭吾在《欲望之街》里说:我曾认为只有傻瓜才会有婚外情,只要爱妻子和儿子就已经足够了。可是有些人抱着尝鲜的心态出轨,结果好不容易建立的家庭就此崩溃,实在愚蠢透顶......我再说一遍,只有傻瓜才会有婚外情。
这段话,说的是在婚姻当中,要有底线。不要出轨,出轨会给婚姻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那么,男闺蜜这种现象,在婚姻当中,应不应该存在呢?它需要保持的边界在哪里?男人到底应不应该接受妻子的“男闺蜜”呢?
欢迎大家讨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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