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保税维修模式下,综保区内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以保税方式将存在部件损坏、功能失效、质量缺陷等问题的货物(以下统称“待维修货物”)从境外或境内区外运入综保区进行维修,再根据其来源复运至境外或境内区外。
目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区内企业保税维修适用以下4种方式:
境外货物维修
待维修货物来自境外,完成维修后复运出境(2020年第16号公告)。
境内区外货物维修
待维修货物来自境内区外,完成维修后复运至境内区外(2020年第16号公告)。
区内企业自用设备和货物维修
区内企业自用设备和维修目录内货物作为待维修货物,可参照保税维修方式发至本区域或其他综保区维修企业进行维修,维修后按原路径返回(2021年第45号公告)。
本集团自产货物维修
自贸试验区内综保区企业开展本集团国内自产产品的维修,不受维修产品目录限制。(2021年第45号公告)。
近日,一架完成进境检修的B787-8飞机从厦门高崎国际机场起飞,前往目的国。这是由厦门机场海关监管的我省首架采用区外保税维修模式开展进境整机维修的飞机,从进厂检修到完成申报复出境不过半个月时间。
太古飞机就试点完成了全省首架采用区外保税维修模式进境飞机的维修,对企业来说,通过这种操作模式,进口待维修的货物就不需要再提供保函、保证金,修理完的货物再次申报出境时,维修主件和维修用料也不用再分开申报,进出口报关手续更加便捷。根据测算,仅不需要提供保函这一项,每年就可以为相关企业节约10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额度占用。
注:来源:福建自贸试验区,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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