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10日南通讯 “真是太感谢了,想不到才两天时间,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就帮助我们拿到了10万元,为你们点赞。”海门某银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看到“活期存入凭证”时,对海门法院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便捷、高效、无诉讼费用的“解纷模式”表示称赞。
5月18日,某银行诉郭某某、龚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海门法院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施滔的主持下,被告郭某某将10万元借款存到了指定银行卡上。标志着海门法院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自5月6日揭牌以来,成功办结第一案。
为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有效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海门法院成立了金融纠纷诉前调解中心,请业务能力强、调解水平高的退休法官对金融纠纷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工作。调解员在收到案件材料后于两个工作日内开展调解工作。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海门法院依法出具调解书;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及时转立案。截至目前,海门法院金融纠纷诉前调解中心共接收金融纠纷类案件20件,在调解过程中,实现当场偿还1件,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出具调解书的8件,调解中11件,纠纷最大标的600万元。
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的开展,有效地抑制了金融纠纷案件大批量涌入法院诉讼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小额、简易金融纠纷案件对司法资源的占用,在为当事人节省人力、财力、物力的同时,极大地提升了化解金融纠纷的效率,提高了办案质量。下一步,海门法院将充分发挥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专业优势,有针对性地指导银行金融机构相关从业人员开展金融纠纷化解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张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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