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疆内‘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实在是太方便了,不仅给我节约了大量的时间成本,而且不用每半年提取自己巴州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来偿还在昌吉市购房贷款,为南市区管理部点赞!”昌吉缴存职工阿某高兴地说。
6月9日,昌吉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阿某从报纸上看到巴州开通疆内“按月对冲”业务的消息后,来到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市区管理部柜台咨询自己在昌吉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商品房,原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偿还贷款而封存,现在自己调入巴州工作,能否用自己巴州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当得到工作人员肯定地回答后,阿某提交了身份证、银行卡等资料,签订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还贷协议》,工作人员为其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至此,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划款至阿某的银行卡,用于偿还在昌吉市的购房贷款。
南市区管理部负责人表示,疆内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开通,不仅减轻缴存职工的还款负担,而且节约了缴存职工的时间成本。下一步,南市区管理部持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在创新工作模式、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上下功夫求实效,努力为各族缴存职工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住房公积金服务。(方承铸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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