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信!不用带纸质件材料,直接关注微信公众号‘南京房产微政务’,点击‘房帮宁’,就能办理保障性住房上市申请!
6月7日,南京首张电子版保障性住房(上市)确认书已成功发放至办理市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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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办理保障性住房上市申请(原流程)
转让方家庭向市房改办提出上市申请,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转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上市材料。
符合要求后,房改办收件
市房改办收到转让方提供的上市材料,逐件校验后出具收件收据。
房改办审核
市房改办对申请家庭提供的上市材料在10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一般一周可能出)内进行审核。初审、复核符合上市条件的予以上市确认;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予以退件处理。
差价缴纳(如有)
符合上市条件的转让方需交纳政策性差价的,持交款单到(1)号财务窗口办理交款手续,凭交款票据和个人身份证及收件收据领取《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确认书》。 符合上市条件的转让方无需交纳收益金的,持个人身份证及收件收据直接到(8)号窗口领取《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确认书》或退件通知单。
领取《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确认书》
转让方与受让方持《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确认书》到房屋产权交易市场办理相关交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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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办理保障性住房上市申请(现流程)
微信中搜索“南京房产微政务”公众号并关注,点击“房帮宁”一“个人中心”,完成实名认证注册;点击“有事即办”频道的“保障房上市”,点击右下角的“+”号,进行自助申请操作。
填写申请表及买卖双方信息,进行身份核验,上传扫描件材料,完成信息及材料提交。南京市住房保障中心对上市案件进行预审及审核。若预审不通过,在“材料补充”栏目中修改完善。
接到审核通过短信后,转让方及原申请保障家庭成员共同前往市住房保障中心签署《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确认表》。
办事群众可凭“房帮宁”推送的审核结果或电子版上市确认书,并携带后续业务所需材料前往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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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确认书“立等可取”!
只需用手机“一键申报”即可获得“房帮宁”推送的审核结果或电子版上市确认书,携带后续业务所需材料即可前往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业务,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确认书立等可取”!
友情提示
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丰富路127号;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起始时间,以证载日期为准;
办理上市手续时,转让方原申请经济适用房时已成年家庭成员均需到场;
上市交易行为发生变化时,再次申请上市确认书需重新递交申请材料;
上市房屋无纠纷、无欠缴相关费用(例如:水、电、煤气、物业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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