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界
13日晚,导演#王一淳举报欢喜传媒税务虚假抵扣#。欢喜传媒回应称,公司投资王一淳拍摄电影,但王一淳悄悄把钱转到自己的私人账户。项目停止后,王一淳不甘心还钱抹黑公司。
天眼查App显示,欢喜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于1994年2月在香港注册,股东包括哔哩哔哩股份有限公司、徐峥、宁浩、猫眼娱乐等,同时徐峥、宁浩及哔哩哔哩COO李旎还在该公司担任非执行董事。
此外,欢喜传媒还分别于2003年、2015年在香港成立欢喜娱乐(香港)有限公司、欢喜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其中欢喜娱乐对外投资公司仅北京欢声笑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家为存续状态。据欢喜传媒官网,该公司为其北京分公司。知识产权信息显示,该公司已申请注册多个“欢喜首映”“欢喜传媒 HUANXI MEDIA”等商标。
欢喜影视投资公司直接或间接全资持股台州欢喜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欢欢喜喜(天津)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欢十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3家公司。其中,欢欢喜喜公司系与导演王一淳及河南静深影业等签订影片合同的公司。法律诉讼显示,欢欢喜喜公司多次因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被侵害诉讼维权,涉案影片包括《一秒钟》《疯狂的外星人》《误杀》《温暖的抱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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