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6月14日讯(通讯员 郭俊利 李安)“驾驶共享电动车也要佩戴好安全头盔,戴头盔不是为了应付交警检查,而是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在桂东县迎宾路路口,交警对一名驾驶共享电动车而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女子语重心长地展开劝导。
“戴帽工程”专项整治行动由桂东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纪委、组织部、交通局、教育局、公安局、城管局等相关单位120余人组成的5个联合执法小组,围绕县城车流量大的维夏路、迎宾路、草堂路、桂东大道、解放路等路段设置执勤点,扎实开展常态化、不定期的“戴帽工程”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全县各乡镇、“两站两员”、派出所也针对赶集等出行特点,合理安排时间开展“戴帽工程”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规戴人、非法安装晴雨伞、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整治的同时,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向过往车辆驾驶人、群众宣传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与法制意识,切实强化路面安全管控。
交警现场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自3月开展城区道路“戴帽工程”专项行动以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368起。其中:无证驾驶摩托车161起、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812起,其他违法行为395起。
目前,桂东县一方面持续加大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力度,另一方面坚持通过宣讲、横幅、标语、村村响、宣传栏张贴海报等交通安全宣传方式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驾校、进企业,全县摩托车“戴帽率”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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