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唐山烧烤店打人案的消息铺天盖地般涌来的时候,不知屏幕前的你是否和我一样,除了愤怒之外,还有另一种憋屈的情绪。
假如我在现场,我能做什么?
我绞尽脑汁想了又想,在彼时彼刻那种情境之下,除了第一时间报警外,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
我何尝不想以暴制暴?可对方是一群嚣张跋扈的壮汉,我既没有战而胜之的信心,也没有能在事后全身而退的把握。
说句自私的话,我不敢上。
这种既憋屈又窝囊的情绪困扰了我许久,直到我了解了一个人,一位名叫陈鹤皋的武学大师。
网友们评价说:如果事发时,陈鹤皋或者他的弟子们在唐山就好了。
这激发了我对陈鹤皋的兴趣,而对他愈了解,愈明白网友们的话绝非戏言。
倘若陈鹤皋或者他的弟子们在现场,唐山烧烤店的那九名恶徒,必然会在施暴的第一时间遭到制止,能够站着逃离,已经可以称得上是一种幸运。
因为那是建国以来唯一拥有击杀记录的门派,而这个门派的“心法”,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就武学理念来说,陈鹤皋无疑是武术界的异类。因为在正统的武术观念里,讲究“光明磊落”、“明人不做暗事”,也就是所谓的武德。
两年前,马保国红肿着眼睛痛斥年轻人偷袭,不讲武德的画面令人喷饭。口口声声言必称“武德”,不过是失败者给自己脸上贴金的借口罢了。
你一个“武学大师”,比划起套路来像模像样,可上了擂台只是一个照面就直挺挺躺在地上,不是等着让人看笑话吗?
和许多华而不实的所谓“大师”相比,陈鹤皋的无限制格斗术走上了另一个极端。
顾名思义,“无限制”即无所不用其极,在对敌时百无禁忌,一切以打败对手为目的。
他们讲究“能偷袭就不硬刚,能群殴就不单挑,能持械就不徒手”,听起来卑鄙下流,实则都是实战中克敌制胜的不二法门。
陈鹤皋精通各种古怪暗器的制作和使用,熟知人体各处弱点要害及主动脉血管的分布,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了凶狠凌厉的格斗技巧。
在演示自己的格斗技巧时,陈鹤皋的动作总是出其不意,也许上一秒还在示弱求饶,一下秒他手里的钢尺已经狠狠击在了敌人的头上。
在陈鹤皋手里,扳手、炒菜铲子、港币、筷子、梳子,任何日常中随处可见的物品都可以用来杀伤敌人,如果按照金庸的武侠体系来看,他已经到达了飞花摘叶皆可伤人的武学至高境界。
在对敌时,陈鹤皋除了身法极快外,口中还总是伴随着刺耳的啸叫。
这突然的啸叫不仅可以扰乱敌人心神,还能让自己克服恐惧,迅速进入热血沸腾的战斗状态,虽然不够雅观,却十分实用。
传统武学切磋通常点到即止,而陈鹤皋一派,则是能打死就不打伤,能重伤就不轻伤。换句话说,陈鹤皋所传授的,是杀人技。
正因为对敌者轻则负伤,重则丧命,所以陈鹤皋在传授武艺时,时时刻刻都在强调:在施展无限制格斗术之前,一定要以合法为前提。
对普通人来说,无限制格斗术存在的最大意义,就是在遭受不法侵害的危急关头,能用最有效的办法击败敌人,保全自己。
正当防卫,无疑是最适合施展无限制格斗术的时机。
所以在陈鹤皋门中,学好《刑法》特别是其中关于正当防卫的部分,成了一切的基础和前提。
网友也因此戏称陈鹤皋一派的入门心法就是《刑法》。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自陈鹤皋开创无限制格斗术的几十年里,他的门下可谓战果辉煌。
弟子刘艳,孤身一人在东莞遭遇7名手持砍刀和铁锹的歹徒围攻,结果以一敌七,当场毙敌一人,重伤三人,其余三人仓皇逃跑。
弟子罗神贵,在深圳公交站与三名持械的小偷搏斗,当场毙敌一人,重伤二人,自己毫发未伤。
弟子冯某汉,以一敌十二,当场毙敌一人,重伤三人,其余八人仓皇逃跑。
事后,他们的行为均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唯独大弟子张泽忠,在一次孤身对抗十一名行凶歹徒的时候,当场毙敌一人,重伤四人。
可惜张泽忠没有将本派“心法”修习到位,在自卫过程中杀得兴起,追击了其余逃窜的歹徒,因此被法院判处赔了点钱,成为陈氏一派中“最大污点”。
看到这里,你是否明白了陈鹤皋先生的良苦用心?
他为的,正是在唐山烧烤店那样的无法无天之徒行凶作恶时,身为普通人的我们能够挺身而出,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狠狠地教训那些不法分子。
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以暴制暴,何尝不是对“武德”一种最好的诠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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