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618”电商购物节即将到来,时下各大电商平台五花八门的“618”商品促销预售信息,吸引着广大消费者网购眼球。西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提醒广大电子商务经营者:规范营销行为,改善消费体验。
01 规范营销行为,确保消费者安宁
电商经营者和平台要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不得擅自发送营销短信,切实保护消费者安宁。
02 提升产品质量,筑牢网络经济基础
电商经营者和平台要学法守法、积极依法履行责任,提高质量意识,保障商品质量,严格落实《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筑牢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03 防范假冒伪劣商品,杜绝消费欺诈
假冒伪劣商品和消费欺诈是对商业诚信的严重挑战,同时也严重侵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要求平台内经营者要诚信经营,杜绝消费欺诈,电商平台要承担起对平台内经营者甄别把关的法定责任,应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平台内经营者经营假冒伪劣商品。
04 改善配送服务消费体验,赢得消费者信赖
配送是网络消费的最后一公里,快递员是商品与服务和消费者“见面对话”的“窗口”和“前哨”,其服务态度直接影响到客户消费体验。无论是平台商家,还是配送单位,既要注重向“送出去”要效率,也要重视消费者“接过来”的感受,以提升品牌温度,最终赢得消费者信赖。
消费警示:
在“618”即将来临之际,西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
1、“618”期间进行网络消费时要选择正规网络交易平台,要注重商家信誉;
2、面对电商促销广告,不要盲目跟风,冲动消费;
3、摸清商家套路,防范消费陷阱,提前关注商品价格变化,避免陷入商家“先提价后打折”、借促销表面让利实则清库存等各种各样套路;
4、不要点击卖家私发的付款链接,也不要轻信卖家要求扫二维码进行付款等行为,以防进入钓鱼网站;
5、预留好收货时间,尽量不要购买急需品、易腐易坏类商品;
6、不被过于低廉的价格吸引,不要通过私下交易方式购买商品;
7、保留消费凭证,一旦发生纠纷,要及时通过商家客服平台投诉或者拨打当地12345、12315以及向当地消协组织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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