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可以用数字人民币缴税,很方便!”13日,在榕创业的台青李正能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税务干部的辅导下,通过银行端查询缴款方式,使用数字人民币缴纳了印花税。这是数字人民币在福州试点后,全省首位台胞使用数字人民币进行线下场景税费缴纳。
4月2日,福州纳入数字人民币全国第三批试点地区。当月19日,福建首笔数字人民币缴税业务在福州落地。试点至今,全市已办理数字人民币缴纳税费业务16笔。
据介绍,目前纳税人缴费人在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后,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使用数字人民币账户签订三方协议,在扣缴税费时选择数字人民币账户,即可实现数字人民币全税(费)种清缴入库。银行端查询缴款也是数字人民币缴纳税费的方式之一,市税务局积极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联动,依托银行端推出查询缴款功能。纳税人缴费人登录“掌上银行”,输入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税务机关代码、纳税人识别号、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序号,查看缴款明细,即可选择用数字人民币缴纳税费。在银行端,还能实现个人数字人民币账户异地清缴税费功能,今后将拓展至更多银行。
下一步,福建省税务局将在福州做好试点的基础上,继续丰富数字人民币税费缴纳应用场景,努力实现线上线下所有税费缴纳场景支持使用数字人民币。同时,探索在“福建税务”APP上增加数字人民币支付渠道,开拓数字人民币税费缴纳入库新流程。(记者 欧阳进权 通讯员 冯勇琦 薛莹芳 陈震)
(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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