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公安部部署开展严厉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獴猎”—2022专项行动以来,弋阳公安全局上下以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以坚决维护涉外领域安全稳定的决心,以坚决打赢排查化解涉外风险主动战的信心,凝聚思想共识,强化组织领导,严打严治偷越国(边)境犯罪,全力推动“獴猎”行动取得实效。近日,弋阳公安破获3起偷越国(边)境案,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人。
近期,民警分别传唤嫌疑人汪某彬、汪某林、张某庭到弋阳县公安局接受调查。
经查,2019年至2020年期间,汪某彬在无任何出境证件的情况下,伙同他人从云南景洪偷越国边境至老挝。
经查,汪某林于2019年至2020年期间,在无任何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多次从云南景洪边境偷越国边境至缅甸、老挝。
经查,张某庭于2018年在无任何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伙同他人从云南景洪偷越国边境至缅甸。
经审讯,三人均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之规定,三人已涉嫌偷越国(边)境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汪某彬、汪某林、张某庭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一)非法偷越国境是对我国国境管理秩序的侵犯,这种“出国务工”危险重重,毫无保障。公民出国务工,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不要轻信各种出国务工广告及老乡、熟人的介绍。
(二)出国(边)境必须持有前往国核发的准予入境且合法的签证,避免因非法出境、非法务工而承担法律责任。如已有非法出境人员,请家属及时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劝阻返回。
来源:弋阳公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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