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厦门市内的户口怎么转移吗?
岛内转岛内
岛外转岛内
岛内转岛外
分别有什么要求?
快和我一起来看看吧!
转移的几种方式
1、岛内户口互相转:思明区或湖里区之间相互转移
2、岛外户口互相转:在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或翔安区之间相互转移,
3、岛内户口转岛外:从思明区、湖里区、移往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或翔安区
申请条件
岛外转岛外&岛内转岛内
符合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①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②投靠直系亲属的
③因工作调动原因需迁移户口的;
也就是说:可以把户口迁移到自己/配偶房子里;直系亲属所有的房产里,直系亲属仅限于父母、子女;新公司所在地派出所集体户
岛外户口转岛内还需要:【3个条件都要满足】
1、户口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且满五周年
2、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养老保险连续5周年
3、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注意:投靠直系亲属、配偶,需要对方落户满5年,夫妻投靠需结婚满5年
申请材料
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3.合法固定住所凭证。(依法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或居民按规定以租赁或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权的直管公房、自管公房,或居民使用所在单位自建住房或所在单位拥有产权的住房)
投靠直系亲属的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本、身份证;
3.被投靠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4.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协议、出生医学证明等)。
因工作调动原因需迁移户口的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3.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单位社保缴交凭证;
4.当事人户口登记为集体户或公共地址或拆迁地址的,须提供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内无房承诺;
岛外转岛内还需要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
3.申请人的《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或市房管局出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原件和《厦门土地房屋权证》复印件。权属人为配偶的,许提供结婚证。权属人为两个以上共有的,需提供权属人关系证明;
4.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
5.申请人的社保缴交记录清单。(申请人持身份证至各区行政服务中心自助终端打印。)
办理流程
直接带上材料去各个区的行政服务中心的户籍窗口申请即可。
各区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
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
0592-5302922
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湖里区安岭二路106号
0592-5383551
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
0592-6195250
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
0592-6050756
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同安区银湖路8号
0592-7558218
翔安分局办证大厅
翔安区新店镇新莲路266号
0592-7628816
周一到周六都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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