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难免会有写错字的时候,但这样的错误如果发生在公共场所,就可能贻笑大方,影响城市的文明形象。
把西红柿写成“西红市”、把验光写成“脸光”、把摊位写成“滩位”……近日,党报热线接到部分群众反映,称我市的一些公共场所里,错别字问题突出,降低了城市的文化品位,影响了城市的文明形象,希望相关部门尽快纠正。
对此,记者于近日展开走访调查,发现错别字问题不是个例,大街小巷常能看到,尤以商家的广告、标签最为突出。对此,不少市民表示不满,认为应该开展一次“洗脸”行动,及时纠正错误,规范文字使用,“文明城市需要文化内涵,书写行文更要咬文嚼字,希望管理能再细致一些,尽量避免类似问题。”一位市民说。
记者调查:
“电脑脸光”、“滩位出租” 错别字犹如城市“雀斑”
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近日,记者对我市部分公共场所进行走访调查,发现写错字问题还真不少,就像一个个“雀斑”,影响了城市的文明形象。
在天涯石北街安居天涯菜市场,西红柿被写成了“西红市”;金瓯路金沙菜市场里,南瓜子被写成“南爪子”;益民菜市万年综合店里,鱿鱼被写成了“尤鱼”……
除了菜市场,一些商店广告也存在错别字问题。在营兴街,一家眼镜店外,电脑验光被写成了“电脑脸光”;在双桥路中段某药房外,增加骨密度被写成了增加“骨蜜度”;玉林南路某药店外,神经衰弱被写成了“神精衰弱”……在中鹏西路,记者还看到一个“滩位出租”的公告牌,“难道是要出租一个沙滩位子吗?”路过的市民忍俊不禁。
“其实,有的字即便写错了,老百姓也能看懂。但这并不代表可以放任不管,从城市文明的角度来看,这就是一个瑕疵,体现出管理不够细致。”市民张先生说。
市民声音:
及时纠正错别字 职能部门要负起监管责任
记者注意到,在各种公共场所中,个体商户的手写广告、标签是最容易出错的。而在一些大型超市里,商品都是使用打印标签和广告,相对于手写规范得多,也不容易出错。
市民朱先生认为,商户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偶尔写错字是可以理解的,只要不出大问题,及时纠正就好了,“但管理方和职能部门应该切实负起责任,要经常检查,帮助商户进行纠正,不要觉得这是个小问题就忽略了。”
在安居天涯菜市场采访时,记者向一位商户提醒“西红柿”的“市”写错了,对方察觉后,表示会尽快纠正,“一时忘了咋写,就用听起像的同音字代替了,我跟着就改。”市场管理方听说后,一位姓张的经理也表示接下来会进行检查,“日常工作中发现类似问题,我们肯定会提醒商家及时纠正的,做到规范用语、准确表达。”
管理规定:
商标名称、标签标识等用字应当使用规范汉字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招牌、广告用字,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等,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同时,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规定,企业名称、商标名称、标签标识、产品介绍等用字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广告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不得故意使用错别字或者用谐音字修改成语。
成都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一位姓袁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市一直很重视规范用字,先后出台和实施了《关于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良好社会氛围的意见》等制度性文件,并组织专家和志愿者团队,开展全市各行各业语言文字工作督导。目前成都的用字问题主要集中在一些商招、广告上,包括错别字、繁体字使用不规范等,“市民发现错别字后,可以拨打电话61881673直接联系市语委,我们会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征集令:
拨打党报热线962211 “纠错小分队”等你加入
从今天起,本报将联合成都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面向全市征集错别字线索,如果您发现身边存在类似问题,可以拨打党报热线61881664,或者拍摄照片发送至成都日报锦观新闻邮箱:cdrbjinguan@126.com或市语委办邮箱:cdsywb@126.com。一旦发现问题,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和纠正。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杨甦 责任编辑 何齐铁 编辑 刘永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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