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岛,因地远处天南,孤悬南海之中,故人们称之为海南岛.又因为唐代贞元五年己巳(789年)前后在海南岛设立琼州、崖州、儋州、万安州和振州,因此,人们又习惯把海南岛简称为"琼崖",一直沿用至今。
琼崖自公元前110年置珠崖、儋耳二郡后,历时2千多年。其间,统治机构展有变动,反 复无常 ,甚至“立珠崖,竟不有其地".为寻其原因,此系统简略记述沿革状况,以借鉴于古 人 ,或有裨益。
一、唐虞至秦朝的琼崖
唐虞时期: 当时的琼崖仅当作"南交之地";夏、商、周三代,琼崖是为"扬越之南裔".秦代琼崖只为"象郡之外徼”国。据记载,秦代开始有了“儋耳"一名。
秦以前,我国史籍对居住在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西、广东以及海南岛一带的少数民族,都称之为"越(粤)"或"百越”.秦始皇于公元前221年统一中国后,积极开拓疆土,于秦始皇三十年(前217年)征伐南越,经过4年的苦战。终于取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 三十三年(前214年)在南越之地设立了南方三郡:南海郡(在今广东境内)、桂林郡(在今广西境 内)、象郡(在今越南北部),并征调所谓"罪人"、"赘婿”以及商人共约50余万人防卫于五岭,时与百越杂处".其中有人很可能到达海南岛。《正德琼台志》云: "越处近海,多犀、 象、玳瑁、珠玑、银、铜、果、布之凑,中国往商贾者多取宿焉。则秦有至者矣。”由此看来,经商 之人或有其他原因渡海到达海南岛是完全有可能的。象郡包括海南岛,秦没有对海南岛实行真正的统治,只能是名义上的统属,充其量,也仅仅是对之实行“遥领"而已。
二、西汉时期的琼崖
西汉时期,海南岛的政治史,才真正翻开了新的一页,展现了新的曙光。史载,汉武帝 元鼎六年庚午(公元前111年)路博德和杨仆两将军率师平定南越,翌年,即元封元年(公 元前110年),设立了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珠崖、儋耳等九郡。 其中 ,珠崖、儋耳二郡,就在海南岛上。 西汉在海南岛置郡立县,标志着中央封建王朝对海 南岛进行直接统治的开始。 从此,海南岛真正划入了中国的领土版图。
据《汉书·贾捐之传》称: "儋耳、珠崖郡皆在南方海中洲居,广类可千里,合十六县,户二万三干余。”是时,珠崖郡治在今琼山县遵潭乡与潭村。领县五: 潭都、玳瑁、苟中、紫贝、临振;儋耳郡治在今儋县三都多南滩村,领县三: 儿龙、至来、儋耳。二郡共辖八县。其余八县待考。(案: 珠崖郡领县数见《汉书·武帝纪》臣瓒注引《茂陵书》,儋耳 郡领县数名见《太平寰字记》).
据《崖州志》卷19载: "崖州……西一百里,有汉乐罗县址。”又《崖州志》卷5《建 置志·古迹》称: "乐罗废县,在城西八十里,即今乐罗村德化驿。隋后无此县名,疑汉时十六县之一。"此考如果确实,即得九县,尚有七县,需要从其他史籍考查。
《汉书》卷二载: 应邵曰: "二郡在大海中崖岸之边,真珍,故曰珠崖。儋耳者,种 大耳。渠率自谓王者缓,下肩三寸".张姿曰: "《异物志》二郡在海中,东西干里,南 北五百里,珠崖,言深若崖矣。儋耳之云,餐其颓皮,上连耳匡、分为数支,状似鸡肠,累 耳下垂。”说的是“珠崖”、"儋耳”名之来源及“和”(包括黎族的祖先)的风俗习惯。
《汉书·地理志》记载珠崖、儋耳二郡的地望是: "自合浦、徐闻南入海,得大州,东西 南北方千里,武帝元封元年略以为儋耳、珠崖郡。"由此可窥出,西汉设立二郡和属县的配置,即最初的开拓地区,主要是在海岸地区和可由海上溯江而上的南渡江下游地区,即由现 今的琼山、文昌、儋县、罗江、乐东、东方,三亚、陵水、万宁等市县沿海岸地区开始的。
郡县制在海南岛建立后,由于派驻守海南岛的官更,贪污受贿,搜珍宝,以致几年就 有一次大规模的反抗斗争。例如,汉武帝末年(公元前87年),“珠崖太守会孙幸调广幅布 献之,蛮不堪役,遂攻郡杀幸”,从设立珠崖、儋耳之后到昭帝始元元年(公元前86年)的 二十多年间,大小的反抗斗争就有六次之多。这是黎族人民对外来统治者的反抗,说明西汉对海南岛的统治一开始便遇到了困难。因此,到了昭帝始元五年(公元前82年,撤消了儋耳郡,并入珠崖郡。以后在宣帝神爵三年(公元前53年)又有九县反;元帝初元元年(公元 前48年)珠崖地区又爆发了反抗斗争;元帝初元三年(公元前46年),又因为黎族人民的反抗斗争极不容易镇压,被迫听取贾捐之的建议“产之不足惜”又罢珠崖郡,改为朱卢县,求属合浦郡。西汉时代,从最初设立二郡到合并为一郡,后又改为县。实行收缩,效果不良 政令施行不得力,弃郡移县,致使历史上留下」“西汉弃珠崖"的著名事件。此后,海南岛论于异域百数十年。苏东坡在《伏波庙记》中说: “自汉以来,珠崖儋耳,或置或否,杨雄有言,珠崖之弃,捐之功也。”自此以后,由于封建王朝的统治者对黎、苗、汉族人民的压迫、剥削,引起了反抗斗争连年不断,导致了封建政权在琼崖的设治,时兴,时并,时建,时废,管辖的地方有时扩大,有时缩小,经历了它的“吕氏春秋"的"罗曼史".
三、东汉至南北朝时期的琼崖
东汉时期: 汉光武帝建武十九年(43年)罢朱卢县,置珠崖县,明帝永平十年(么元67 年 )又复置儋耳县。 珠崖、儋耳二县均属合浦郡,仍督于交州。 但是,琼崖、儋耳不是郡 一级 ,而是县一级的行政单位。 说明东汉对海南岛的统治仍然没有什么新的突破,仍然处于不 稳定的状态。
三国时期: 海南岛归于吴国。吴赤乌年间(239年~251年)吴国在雷州半岛设立琼崖郡和朱卢、珠崖二县。聂友、陆凯于赤乌五年(242年)七月,率师三万远征珠崖、儋耳,同年复置珠崖郡,领朱卢、珠崖和徐闻三县,属交州,后改属广州。据《元和郡县志》称: "于徐闻县立珠崖郡,竟不有其地”,即有其郡之名,而没有其郡之实。 聂友、陆凯远征海 南岛时都分别挂着珠崖、儋耳太守之职 ,但是,以后很快又被调走了。 因此,远征海南岛并 没有达到巩固海南的目的。
晋代: 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罢珠崖郡,改朱卢县为玳瑁县,留原珠崖县,隶属交州。
南北期时期: 宋元嘉八年(431年)复立珠崖郡,寻省入合浦郡,属越州。南齐沿宋制,以珠崖、玳瑁二县领于越州。梁武帝大同中(503~544年)在废儋耳郡的地方设置崖州。崖州、珠崖郡均位于广州。据《广东通志》和《琼州府志》载: “时儋耳归附冯冼氏千余峒,冼夫人请命于朝,故置州。"
总而言之,从西汉昭帝始元五年罢珠崖郡,改为朱卢县,到梁大同复置崖州前,中央封建政权对海南岛的统治只是一种形式,只是实行"遥领”而已,有名无实。
四、隋唐至五代的琼崖
隋文帝时期,广东西南部地区、雷州半岛和海南岛都在冼氏夫人的统领之下,都收 入隋的统治范围。但隋初对海南岛的治理仍然显示松弛,沿袭前代(陈)的制度未变。到隋炀帝时期,对海南岛的统治才大大加强起来了。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改崖州为珠崖郡即恢复珠崖郡建置,统县五: 义伦、感恩、颜卢、毗善、吉安: 再析西南地区即返德、宁远 二县部分地区置临振郡,领县五: 返德、宁远、汀迈、昌化、武德;大业六年(610年),又 将珠崖,临振二郡改置珠崖、儋耳、临振等三郡,领县十(与大业三年数名称相同),户 1.59万,属扬州司隶刺史管辖。大业六年冬,珠崖人王万昌及其弟先后"反叛”,隋廷实行镇压。说明中原封建政权在海南岛的统治尚未稳固。
唐代: 唐对海南岛的开拓很重视,加强了统治机构的的建置,初步见成效。
首先,是统治机构设置的加强和统治范围的扩大。唐初,分冯盎地为八州,其中,崖、 儋、振三州在海南岛。崖州领县四: 颜城、订迈、临机、平昌,州治在颜城(今琼山);儋州领县四: 义伦、昌化、感恩、富罗,州治于义伦(今儋县);振州领县四: 宁远、返德、 临川、陵水,州治在宁远(今崖城镇),是时三州十二县,隶属交州总管。唐太宗贞观五年 (631年)又析崖州之琼山置琼州,唐高宗龙朔二年(662年)再析琼州和振州各部分地区置 万安州。 至此,全岛共五州,县二十二,归岭南道统辖.唐代海南岛的州县遍布环岛沿海 地区,这说明统治区域是扩大了。
其次,是与大陆的经济和文化联系大大加强了。位于南海航运中心的海南岛,受到中原地区越来越大的注意。岛上的珍珠、玳瑁、香料、槟榔、荔枝、龙眼、五色藤、高良羌、益 智子、金糖香等土特产品,吸引着中原地区的统治者和大批商贾到岛上来,获利甚佳,大大促进了海南岛与大陆的经济联系。但是,当时海南岛仍然被视为"蛮夷瘴疠之地",作为贬官、 罪犯流放之所。贬来的唐朝官员如李德裕、胡铨、韦执谊、王义芳等,都是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有学问的知识分子。他们对先进的文化在海南岛的传播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如办学、授以经书,解释尊礼,开化风气等。
再次,是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由于汉族人口迁入本岛不断增加,使本岛得到了进一步的开发。沿海黎汉族杂居地区逐步扩大,农业生产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十月种田,正月收粟,养蚕八度,收稻再度。”(见孙蔚民《鉴真和尚东渡记》附录)清乾隆时萧应植《琼州 府志》云: 海南村户,在唐时已极盛,李赞皇作诗云: "鱼盐家给无圩市,禾黍年登有酒 樽。”可见物产之丰饶。造船业也有大发展。农民制作的家庭手工业产品也作为贡品而进入 了中原。由于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促进了沿海地区黎汉族阶级分化日益明显起来,出现了 "以富为雄","豪富兼并,役属贪弱,俘掠不忌"的状况(见唐·杜佑《通典》卷184) 如琼山郡守韦公干蓄女奴数百,财富堆积如山;振州的富豪陈武振"家累万金,为海中大家,犀、象、玳瑁,仓库数百。 ”(见《太平寰宇记》卷186).唐代海南岛的开拓,虽取得 一定进展,但速度非常慢,比中原落后,封建经济只占少量。
五代十国时期: 海南岛归属南汉(917年~971年),是时全岛有五州十四县,比唐时郡少了八县,原因不详。
五 、 宋元时期的琼崖
宋代:宋朝地方的行政机构的层次是: 路 — 府 ( 州 、 军 ) — 县 — 乡 ( 镇 ) . 宋 初,海南岛沿唐制。隶属岭南道。宋太宗时(公元976~997年)改划全国为十五路,海南岛 隶属广西南路(亦称广南西路).海南岛没有"路"建置,只设“州”或"军”单位。
宋太祖开宝五年(972年)废崖州并入琼州,改唐时的振州为崖州,州治在今三亚市崖城镇,(宋以前的崖州治所在琼山).是时全岛共有四州十二县.
神宗元丰年(1078年~1085年),海南岛行政实行改革: 除了保留琼州名称建置外,其 他州均改为"军",并减少县数,变动后的州、军、县如下: 琼州领县六: 琼山、澄迈、万 安、舍城、临机、文昌: 吉阳军(原崖州)领镇二: 临振镇、藤桥镇: 南宁军(原儋州)领县三: 宜伦、昌化、感思;万安军(原万安州)领县二: 万宁、陵水。
元朝: 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年)改琼州为琼州路,隶属海北海南道宣尉司。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改琼州路为琼州军民安抚司,元文宗天历二年(1329年)又改琼州军民安 抚司为琼州路乾宁军民安抚司〔1334年亦改曰: 乾宁军民安抚司(见《元史·顺帝纪》)] 琼州路乾宁军民安抚司领县六: 琼山、澄迈、临高、文昌、乐会、定安;州的为长官叫安抚 使,县长官叫县尹。 南宁军统县三: 宜伦、昌化、感恩,军的长官相当于州一级。 万安军统县二: 万安、陵水。 吉阳军统县一: 宁远,全岛共计一州、三军、十二县.
在至元二十八年改琼州路为琼州路军民安抚司的同时,还将所谓新归附的黎族峒寨五百一十九个,民二万余户从乐会县划出另置会同县,从琼山县割地置定安县,并将定安县升级为南建州,直隶海北海南道宣抚使。至元三十年(1293年)又增设“海北海南屯田万户府", 亦称"黎蛮屯田万户府"。又增设"海兵南黎万户府",作为专管黎人政治、军事的机构。 还设置千户所、百户所,均由"万户府"统辖.府、所的长官均由黎人峒主充当。
上述说明,宋元两代,中央政府对本岛的控制比前代大为加强了,机构十分严密。海南岛受中原的影响日趋加深,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较为迅速,大批汉族迁居本岛,民族杂居地区逐步扩大了,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的输出,水利兴建,为农业发展提供了条件。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农经济逐步由沿海平原地区向五指山腹地扩散。致使黎族的原始社会经济在封 建经济的包围和侵蚀之下,处于迅速瓦解之中。
六、明清时期的琼崖
明代中后期,封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已经渗透到本岛各个角落,封建的生产方式已经在本岛占统治地位,全面确立。这主要是因为明王朝对海南岛的全面的,积极的统治政策。
(一)统治的深入:
1、统治机构的设置:
明洪武元年(1368年)十月,改琼州路乾宁军民安抚司为琼州府,隶属于广西行中书省。 改吉阳军为崖州,南宁军为儋州,万安军为万州,隶属于琼州府。改南建州为定安县.洪武九年(1376年)设立广东布政司后,琼崖改属广东布政司。正统五年(1440年)把占州治只县宜伦省入儋州,万安县省入万州,宁远县省入崖州。琼州府下辖三州十三县。
明朝对海南岛统治后,立即积极构筑修理州、县城廓,巩固各州、县据点。洪武年间, 本岛的户口和土地调查工作告完成(全岛农田共计约200万亩,到万历四十三年,增至383万 亩,农田面积增加近一倍;洪武年间,共有六万八千五百户,二十九万八千零三十人).官方 宄计的田地和人口的成倍增长,意味着封建经济在本岛已经取得优势,封建政权控制的人口 已经在本岛占大多数。还编纂了作为赋税衙役基础的黄册以及作为田税根据的鱼鳞图册。与大陆各地的作法相一致。
2、黎峒成为基层政权组织:
明朝统治者为了适应黎族地区的统治,在所谓"熟黎”聚居地区采取编入"都图”,直 接治理的方式。其名称为"黎图".若干个"图”为一"黎都","都"上面为乡。一样纳粮当差。对于所谓“生黎",任用黎峒首领为土舍、土官,纳粮当差征役均由黎峒催办,使峒 长成为封建政权的基层官员。 据各州、县地方志和清代人瑞麟著《广东图说》的记载得知 ,明代黎族人在附版籍或由峒长管理的已经占绝大多数,民族杂居的地区逐年增多,民族的自然同化加速了。
(二)苗族落籍本岛
海南岛苗族,是在明朝万历四十三年即公元1615年从广西作为药弩手征调而来的,至今 已三百多年的历史。《琼州府志》、《崖州志》云: "盖前明则剿平罗活、抱由二峒,建乐 定营,调广西苗兵防守,号为药弩手,后营汛废,子孙散处山谷;仍以古名,至今犹善用药弩……不供赋税,不排平土,仅伐岭为园,以种山稻,一年一徙,岭茂复归。”受他们明统治者的统治,并已经和汉人地主发生了和佃关系,被纳入封建制的轨道。
(三)加强军防,实行屯田
明朝统治者面对黎族人民的反抗斗争的日益增长,越来越认识到加强军事控制力量的极端重要性。因此,采取了一些具休措施:
1、增强兵备: 明朝(约1377年)任用兵部侍郎孙安为广东卫指挥金率,镇守海南,开 设海南卫,隶属广东都指挥司,直辖左、右、中、前、后五个千户所和外守御6个干户所, 共11千户所,共有旗军1.5927万人,马160匹,均属中央军性质。
明朝统治者还在本岛设立十五个"巡检司",居住在"冲要处",以盘查过往行人,缉拿走私、逃军、逃囚。配备巡船39只,,弓兵450人。
设置"壮兵",属地方军,作用是维护地方治安。正德年间共有"民非"1965人。
设"土舍黎兵".琼州府共设土舍41所,有黎兵2700多名。于黎界要地,设守备营, 由黎兵、民壮、旗军把守。
明朝时的海南岛其陆地和沿海港口要地,无不有明朝军队在防守。其卫、所、巡检司、 民壮和土合黎兵是明王朝在海南岛的守备力量,是统治者在岛上的支柱。
2、实行屯田: 明太祖命令全国军队屯田。边疆驻军,士兵十分之三守城,十分之七屯田;内地,十分之二守城,十分之八屯田。正德年间(1506年~1521年)海南内外十一千户 所屯田22处,设督屯百户22员,旗军2497名,每一屯田军士每年耕种20亩地,收获稻米18石,其中12石作为岁粮,6石纳官。总共屯田496顷40亩,纳粮14982石。屯田之土地多数是镇压黎族人民反抗后没收的耕地,"绝黎田土,制其再乱".使军队自食,减少负担。
以上的治理措施,使本岛基本平静,府、州、县的财政收入相当丰裕,黎、汉族农村经济有所发展,在政治方面,自洪武、永乐、宣德、成化、弘治,及嘉靖的前半期,万历初年等时期内,统治者实行较开明政治,对文化教育的重视,为海南岛文化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总之,明代是本岛发展较好的时期。
清朝时期:
清代,海南岛的行政区划沿革,仍沿明制。琼州府下设立三州十三县(州县名及治属范围 与明相同),行里甲制。对汉、黎族人民的控制都大大加强了。对黎族,仍沿明制,分图制度遍布全岛各州、县.州县管辖的范围已深入五指山大森林僻远深处。因光绪十一年(1885年) 黎族农民大起义,光绪十三年(1887年)增设了“抚黎局" ,又在“"合亩制”地区设立总管”、“哨官”、“头家"等官职。 这说明清朝政府的统治已达到本岛各个角落。
来源:《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198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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