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汤玲)选派法官担任兼职法治副校长是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司法保护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大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从源头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助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6月24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陈文生走进和硕县第一中学为学生们带来了一堂“法治课”。
讲课中,陈文生就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与同学们进行了交流探讨,并结合近年来的真实案例及学生的心理特点,以案说法,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将法治精神的种子厚植在学生心中,引导学生自主思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通过讲座,学生们纷纷表示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懂得了应该怎样规范自己的言行怎样预防犯罪,同时更加明确了在生活中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努力为创建和谐校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目前,和硕县人民法院8名干警受聘于和硕县8所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他们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在建设平安校园、法治校园、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下一步,和硕法院将以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为契机,延伸审判职能,进一步加大院校法治共建力度,通过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等活动,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切实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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