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22〕9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连教基〔2022〕8号)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灌教发〔202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2年一年级招生要求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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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教区划分
新民路校区施教区:
东至郑于大沟、南至鹏程路、西至盐河,北至西湖路(郑于大沟与悦来河之间部分)悦来路(悦来河与新安路之间部分)和石头路以南区域(新安路以西部分,延伸至盐河边);以及新安南路农贸市场住宅区。
人民路校区施教区:
北至回龙路,西至英雄路,南至西湖路,东至郑于大沟区域以及嘉泰御景城、文昌苑、丽景天城、昌和园。
惠泽路校区施教区:
东城首府、润景北苑、顺昌北苑、尚书院、恒基广场、凤凰东郡、东方红新村、上城福园、恒基锦苑、玫瑰园、上城雅苑、观澜书院、清水湾、十里桃源花园(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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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细则
(一)入学条件:
1.年满6周岁儿童(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已取得学籍学生不得重新报名。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因身体方面问题确需延缓入学的,必须向县教育局基教科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医学诊断证明进行核验备案。
2. 施教区界定
A.遵循适龄儿童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常住户口、合法固定房产相一致原则,户口簿、房产(不动产权)证等办理时间在2022年6月30日前。B.若法定监护人确无住房,且儿童及其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并同一户口簿,则可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住房房产证所在地施教区入学。C.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新建商品房住户,需出具购房合同、全额购房发票(不是预付款发票)、契税发票,可按新购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D.因拆迁变动居所的,到新购房或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E.车库、公寓、商铺及其它非居住房产和租赁居住房等,不作施教区入学依据。
(二)证件准备:
1.报名表(提前在市招生入学预报名系统中下载填好的报名表打印)。
2.户口簿(复印件提供同一户号下的户主页、父母页、房屋产权人户口页和适龄儿童页)。
3.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4.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新建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全额购房发票(不是预付款发票)、契税发票(复印件提供产权人页、房屋用途页、丘号页)
所有证件待工作人员审核认定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提交复印件(自行用透明材料袋装好),原件带回,学校不留存任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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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流程
1.发布招生公告:学校在7月1日发布招生公告,明确入学条件及招生流程。
2.填写线上报名信息: 家长进入连云港市新生入学预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7月1日—7日),并下载报名表打印(供现场报名确认使用)。
3.现场报名确认:7月2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适龄儿童一名家长到所报名校区提交审核材料(带齐所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服从防疫要求佩戴口罩、保持一米距离不扎堆)。工作人员对提供的报名材料和入学条件进行初步核查。
4.教育局复审:7月20日前学校将适龄儿童预报名相关信息汇总报县教育局基教科,8月15日前县教育局基教科组织人员复核。
5.张榜公示。县教育局复查审核无误的名单由学校在校内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6.发放通知书。8月30日前学校凭经公布无异议的名单由基教科审核后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7.组织新生报名。8月30日学校凭发放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和新生凭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组织学生报名编班。
8.学籍办理:采集完整的学生信息,9月30日前录入江苏省学籍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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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咨询电话
0518-83222065
连云港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预报名系统报名信息填报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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