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人心都是偏的”,即便手心手背都是肉, “一碗水端平”,还是许多家庭多胎家庭中多数都做不到的一件事。本来应该为心中港湾的家却成为了那个不被偏爱的孩子一生的牢笼。
“好想逃,却怎么也逃不掉”这大概就是幼年的李磊在面对父母斥责时,心中唯一的感受。李磊童年时期唯一的光来自于他的爷爷奶奶,从小他的父母就一直在外打工,为了能够更好的照顾李磊,他被放在了爷爷奶奶家中。
这一段时光是李磊永生都难以忘记的,因为是唯一的孙子,爷爷奶奶对李磊极尽宠爱,李磊并未受到多少父母离开的影响,在他的心目中自己爷爷奶奶才是自己真正的亲人,父母不过是冠了一个称呼的陌生人。
和爷爷奶奶待了几年之后,在李磊七岁那年,父母突然从外地回来的,他们想要将李磊带回自己身边生活,毕竟是亲生父母,虽然李磊爷爷奶奶不舍,但是也并没有理由阻拦,就这样,七岁的小李磊跟着父母来到了新家。
毕竟血浓于水,能够和父母待在一起的李磊心中还是有些许激动,但当他来到了父母家中,他却看见另一个小孩子,父母给李磊介绍,说是李磊的妹妹,原来在父母将李磊丢给爷爷奶奶照顾之后,没过多久又怀上了这个妹妹,这一次他们并未将妹妹也送回老家,而是带在身边照顾。
看着父母对妹妹的宠爱和对自己的客套,小李磊心中也开始期盼自己能够得到父母的疼爱,本就比较懂事的他在家中开始做各种家务讨好父母,但换来的永远都是一句“谁叫你干这些事的,你坐在一边就好。”反而是妹妹随便的一幅画,都可以叫父母激动,“好棒啊”“真棒”“太厉害了”,小李磊也想要得到父母如此的夸奖。在他的努力之下,父母确实对他开始另眼相看,但是同时也引来了妹妹的嫉妒。
你永远也不要小瞧任何人的嫉妒心,哪怕是一个孩子。
为了不让自己的宠爱被哥哥分走,李磊的妹妹学会了撒谎和陷害,她总趁着父母不在到处搞破坏,还将其怪罪到李磊头上。在父母在的时候,妹妹也没有犯过李磊,只要李磊一靠近妹妹,妹妹都会突然大声哭泣,并指着李磊说是哥哥欺负自己。
一次两次李磊的父母还会和小女儿解释是哥哥不小心,但是长久如此,他们对李磊仅有的一点耐心也消失不见,“果然是在别人那里养的,接回来一点也不亲,还欺负妹妹,不知道这些坏习惯是怎么弄来的”“还是咱们小女儿乖”这一句一句话深深地刺痛了李磊的心。
从这个时候开始,他就知道了这个家就是妹妹的家,根本不属于自己。李磊在这个家里越来越拘谨,他担心自己没弄好就会被父母赶出去,于是在父母要求他辍学回家,要妹妹去上学的时候,他也没有反对,十来岁的他只能回家打工赚钱。
他赚来的钱基本上也被父母给了妹妹当零花钱,自己却依旧遭受着父母的奚落和嘲笑,实在是忍受不了的他,终于在自己十八岁那年离开了那个冷漠的家,南下打工,也正是在这段打工期间,他遇到了自己的妻子王某,温柔的王某将他心中所缺失的爱一一填满,但他没想到自己心中所爱的这个人,终究有一天依旧以另一种方式离自己而去。
那是在自己的第二个孩子出生之后,王某一直都知道李磊内心的苦痛,为了能够解除他心中最疼的那根刺,王某建议李磊回家看看。就这样李磊带着王某回到了曾经的那个家,家里的父母和妹妹看见李磊的到来,并未有久逢亲人的激动,更多的只有责备和训斥。
李磊觉得自己离家这么久让父母担心确实该骂,因此也并未放在心上,但是在吃饭的时候,父母二人依旧不依不饶,还拉着王某的手,灌输李磊曾经的罪过,为了让李磊父母有个好印象,王某只能站在李磊父母那一边,对李磊曾经的行为也谴责了几分。
没想到,也正是这谴责的几句,在李磊的心中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难道自己的妻子也不能理解我了吗?李磊本就敏感的内心因为妻子的一句话再次崩塌。但是,这时的李磊却还并没有走向极端,令他最终崩溃的是家中拆迁分得的那六百万拆迁款。
全家人都聚集在一起说要怎么分配这些钱,父母想要拿几百万再去买一个大一点的房子,妹妹和妻子也窝在一起讨论自己的规划,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计划,但他们每个人的计划之中都唯独没有李磊的存在。
坐在一旁看着其他人热火朝天的样子,李磊独自一人陷入了悲苦之中,连平时很是关心李磊的妻子也并没有发现丈夫的不同,在家中没有存在感的李磊,只好选择出门去借酒消愁,一边喝酒他还一边期望着自己回家能够引起妻子和父母哪怕一丁点的注意。
但是,当他回到家中看见已经全黑的的房间,他猛然发现,他们竟然连一盏灯都没有为自己留,借着酒劲,李磊直接将自己之前常用的斧头找了出来。“要这些亲人有什么用?还不用没有。”带着这种想法,他将斧头向一个一个熟睡的亲人身上砍去,连自己2岁的亲生孩子都没有放过。
李磊一人将自己所有的亲人都送走了,在被抓之时,他说他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下去和他们团圆。
最终根据各项证据,李磊的故意杀人罪行成立,根据法律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
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李磊的行为造成了多人死亡,且受害人身份还极其特殊为其朝夕相处的亲人,情节已经极其严重,应当重罚,2010年10月1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李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1年9月16日,李磊如愿以偿地走向了刑场,直至临行前,脸上依旧带着淡淡的微笑,仿佛不是赴死,而是去到什么美好的地方。
家庭内部的长久积怨,使得李磊对自己的父母已经毫无亲情,最后这种感觉竟然从父母身上进一步地转移到了妻子儿子身上,本应该亲密无间的一家人,最终却落得个如此下场,实在是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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