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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在全国范围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之际,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的重要决策部署,充分昭示重庆法院依法从严惩处养老诈骗犯罪的坚定立场,切实发挥典型案例在宣传教育、统一裁判尺度和提升司法能力上的积极作用,市高法院从全市法院范围内收集、整理了10件近三年来审结的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展现了我市依法从严打击养老诈骗犯罪的工作成果,体现了以“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代办“养老保险”等为名实施养老诈骗犯罪的特点,阐明了对相关养老诈骗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标准。现予以发布。
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信息闭塞、渴望健康、认知减弱等特点,打着“服务老人”“关爱老人”等旗号,犯罪手段层出不穷、花样不断翻新,令众多老年人上当受骗。从全市法院近三年来审理的养老诈骗案件来看,主要有“购买养老保险骗局”“投资养老项目骗局”“提供养老服务骗局”“养生保健骗局”“养老帮扶骗局”“婚姻介绍骗局”“非法集资陷阱”“收藏品骗局”等八种类型。
(一)购买养老保险骗局
社保领域成为养老诈骗的高发地带,经统计,全市法院近三年审理的养老诈骗中,有近三成的案件系利用购买养老保险实施诈骗的案件。这类案件主要是针对农村老年人,利用农村老年人对养老保险需求较大,不了解保险政策,不清楚办理程序等特点,对老年人实施诈骗。购买养老保险骗局手段多样,既有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代办养老保险的,也有通过挂靠公司虚构劳动关系帮人代办养老保险的;既有通过伪造年龄代办养老保险的,也有谎称社保局有熟人可以代办养老保险的。这类案件提醒我们:办理养老保险必须到社保机构咨询和办理,切勿轻信他人,同时也提醒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材料审核,切勿让犯罪分子钻了空子。
(二)提供养老服务骗局
这种类型的诈骗,主要特点是打着脱贫、养老的合法外衣,利用部分老年人以小搏大、寻求养老保障的心理,以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庄园或者投资其他相关养老项目为名,许诺给予高额回报或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骗取老年人缴纳“会员费”或“保证金”。这类案件提醒我们:投资养老服务项目需谨慎,切勿轻信他人,要对养老服务项目实地考察,眼见为实,方可保住自己的养老钱、保命钱。
(三)投资养老项目骗局
这种类型的诈骗,主要是通过许诺高额收益为诱饵,让老年群体投资子虚乌有的项目,骗取老年人的投资款。这类案件警示我们:投资养老项目需谨慎,天上不会掉馅饼,拒绝高利诱惑,要对养老项目加强甄别,方可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四)养生保健骗局
这种类型的诈骗,主要是利用老年人关心健康、担心疾病的心理,冒充中医专家、医生等身份,假借义务诊疗、心理关爱等,通过夸大老年人所患疾病的严重性,将一些保健品或普通药品包装成特效药、神药予以销售,骗取老年人钱财。这类案件提醒我们:要以正确的心态对待身体健康存在的问题,要从正规的渠道获取科学的保健常识,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不轻信所谓的特效药、神药,以防陷入骗局。
(五)婚姻介绍骗局
这种类型的诈骗,主要是利用独身老年人的婚恋需求,利用婚托骗取老年人的会员费。这类案件提醒我们:在有婚恋需求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可靠的婚介机构,并签订正式的服务合同,了解清楚相关的权利义务。在同异性接触时,一定要理性、充分了解相亲对象的基本情况,并请婚介机构提供相关担保,还可以请自己的亲朋好友或是基层组织提供参考意见。同时也提醒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各类婚介机构加强监管和规范,引导其合法开展婚介活动。
(六)收藏品骗局
这种类型的诈骗,主要是通过话术、免费赠送礼品等骗取老年人的信任,对一些价值较低的钱币、玉石、玉玺、邮票等工艺品或收藏品,宣称具有较大收藏价值,并承诺老年人购买后,可以高价回购、高价代卖、组织拍卖或定期返利等,进而诈骗老年人用高于市场价数倍的价格购买。这类案件提醒我们:无论是收藏还是投资,都需要专业知识和经验,老年人的投资活动,一定要事先和家人子女商量,捂好手中钱袋子,谨防上当受骗。
(七)非法集资陷阱
这种类型的诈骗,主要是利用老年人信息闭塞、渴望健康等心理,成立“老妈乐”“夕阳购”“老来福”等带有诱导性的网上商城,通过积分返利、免费旅游、媒体宣传等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后,诱骗老年人注册会员,缴纳会员费,进而实现集资诈骗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这类案件提醒我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没有稳赚不赔的生意。无论犯罪分子设置何种复杂的投资回报规则进行掩饰,只要宣称保本付息甚至超高的收益,实质上就是在非法集资,资金将面临巨大的风险。老年朋友应提高警惕,擦亮眼睛,不为高利所迷惑,否则将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八)养老帮扶骗局
这种类型的诈骗,主要假借关心关爱老年人的名义,通过免费发放小礼品、免费旅游、免费做艾炙按摩、送温暖活动等方式,取得老年人信任后,以各种方式对老年人实施诈骗。这类案件提醒我们: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贪图蝇头小利,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凡是有人让您出钱,一定要多留个心眼。
程某某等13人诈骗案
扶贫 养老服务项目 犯罪集团 电信网络诈骗
基本案情
2018年4月,程某某冒充国家扶贫工作人员,伙同谢某某等13人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虚构“金种子”国家扶贫项目,假借提供“养老服务”“医疗服务”等为名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并通过微信裂变式发展下线团队,逐渐形成了以程某某为首的诈骗犯罪集团。该诈骗犯罪集团成员众多、层级分明、组织严密,利用人民群众信任国家扶贫工作、渴求养老医疗服务的心理,通过电信网络技术等手段面向全国宣传缴纳97元会员费便可成为“金种子”项目会员、会员达到一定规模后即可获得巨额扶贫补助款并享受养老医疗服务等虚假信息,骗取被害人缴纳会员费。截止2019年7月,该诈骗犯罪集团在全国范围内骗取23万余名被害人共计2300万余元,包括骗取10.34万余名老年被害人共计1003万余元。
裁判结果
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程某某等13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七十万元至七千元不等。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是犯罪分子假借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虚构国家扶贫项目,对老年人实施诈骗犯罪活动的典型案例。本案中,以程某某为首的犯罪集团利用微信裂变式发展诈骗成员,层级分明、分工明确、组织严密。该诈骗集团为诈骗行为披上脱贫、养老的合法外衣,利用部分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以小博大、寻求养老保障的心理,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吸纳会员,一年多时间共骗取23万余名被害人,金额达2300余万元。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从严惩处该类养老诈骗犯罪行为,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来源:重庆巫溪法院
编辑:凌燕 编审:毕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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