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书贤报道:7月3日,江西省教育厅公布我省学生资助政策,明确了从幼儿园到义务教育再到大学的各类补助对象、标准等。
其中,在学前教育阶段,对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义务教育阶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或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500至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至1250元;普通高中阶段,对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免学杂费,并分1500元、2000元、2500元三档发放国家助学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