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记者 马付才 来源 民主与法制时报
暑期临近,视力矫正热度升温。近年来,近视矫正产品层出不穷,逆转近视的“神器”和治疗方法不断“推陈出新”,似乎给孩子们提供了更多“摘掉眼镜”的可能。然而,其实际效果如何呢?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调研和采访。
近视矫正虚夸效果套路多
26岁的郭静(化名)从一家职业技术学校畜牧专业毕业后,换了多份工作,其间曾被一家近视矫正机构包装成一名“眼科医生”。
郭静告诉记者,她在这家近视矫正机构打工时,机构几乎每月都要举办所谓的“青少年健康活动周”和“近视防控义诊活动”,打着“关爱青少年健康,关心青少年未来”的旗号,目的只是为推销近视矫正产品。
郭静表示,这些所谓“公益活动”的套路就是:先给家长和孩子们“科普”爱眼护眼知识和近视的危害,把家长们“唬住”后就兜售治疗方案,把原理说得神乎其神,把功能吹得天花乱坠。
记者近日暗访郑州市某品牌青少年近视防控加盟店时,看到店门口最醒目的位置悬挂着一块视力提升跟踪表,表上记录着一位13岁的周同学在这家青少年近视防控馆内进行了10天的训练,现在左右眼的视力分别提高了0.5和0.6。
店员介绍说,这种治疗项目一个疗程3680元,现在的活动价格是2380元。记者在店内看到,店员给一位小学生检查视力后,告诉孩子的家长,孩子正处于生长发育中,眼轴变化快,需要尽快对他的近视进行干预治疗。在这位店员的热情推荐下,这位家长最终花费1万多元,为孩子购买了6个疗程的“治疗套餐”,随后店员又开始向他推荐叶黄素酯口服药等,说是为了配合治疗。
郭静表示,她打工的那家近视矫正机构,有钱即可加盟,“眼科医生”培训当天就能上岗,老板还专门给她制作了一个“视力矫正师证”,悬挂在店内醒目的位置。
“近视治愈”不可信
2021年10月26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情况。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主任、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王登峰介绍,2018年全国儿童青少年的总体近视率为53.6%,2019年为50.2%,2020年为52.7%。
2018年8月,教育部、卫健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提出“2023年,力争实现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省份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记者注意到,教育部高度重视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印发文件,不断夯实综合防控体制机制基础。
青少年近视问题严重,引起了政府、社会、学校、家庭等各方面的高度重视,而一些商家却从中看到“商机”,近视矫正产品和治疗方案层出不穷。记者梳理发现,市场上宣传的产品多数都标榜自己是科技创新和行业的标杆,是“黑科技”和青少年近视防控的新希望。
北京某知名眼科医院的眼科医生告诉记者,市场上出现的护眼贴、明目膏、耳豆、穴位按摩仪、智能训练仪等,都是通过放松神经肌肉来缓解因视疲劳而产生的一些症状,但近视问题依然存在。宣传所使用的“康复”“恢复”“缓解眼疲劳”“降低度数”“提升视力”“近视治愈”“度数修复”等表述,大都缺乏科学依据,不仅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甚至会让部分消费者产生误解,进而忽视孩子的近视防控工作。
今年6月6日,教育部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家长宣讲团发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家长倡议书》,提醒家长不轻信“近视可治愈”“降低度数”“治眼神器”等虚假宣传,避免耽误孩子最佳近视矫治时期。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临沂北城小学校长张淑琴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今社会对孩子的期望值都比较高,知识更新比较快,给孩子们增加的额外负担也比较多,再加上电子产品的普及,从而导致近视率升高。许多家长因为对近视防控知识缺乏,甚至听信一些非正规机构的虚假宣传,容易错失孩子治疗时机。青少年视力健康问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需要家庭、学校、政府形成合力,共同努力。
依法加强监管是根本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案号为“(2020)新01民终2182号”的判例显示,高某在1年多的时间里,到视力矫正机构进行了290次“近视斜视矫正训练”后,对近视矫正没有任何效果,遂以消费欺诈为由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视力矫正机构返还其医疗器材费、服务费21642元,赔偿损失64926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视力矫正机构宣传册针对视力矫正存在夸大、虚假内容,误导消费者接受服务,最终服务结果也并未能达到宣传册的广告效果,构成欺诈,判决视力矫正机构返还高某已支付服务费用21642元,赔偿高某损失64926元。
因矫正近视而耽误治疗,高某历经两年多的维权,最终胜诉。而消费者刘明(化名)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刘明告诉记者,他曾经花费数万元买了一款智能仪,称可以对近视进行修复,他按照说明书要求,每天给孩子戴1小时,1年多后,没有任何效果,还浪费了最佳的矫正时机。当刘明去找这家近视矫正机构要求退款时,这家机构却关门跑路了。其间他曾到多个部门投诉,繁琐的程序让他感到无奈,刘明也想到通过诉讼去维权,却发现矫正机构“早有防备”,当初给他的承诺多是“口头协议”,最终因缺乏证据而作罢。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张志辽向记者表示,近视矫正机构行业多年来缺乏制度约束,依法加强监管才是根本。
张志辽表示,2019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的通知》要求,从事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的机构或个人必须严格依法执业、依法经营,不得在开展近视矫正的对外宣传中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表述,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和家长。但是,不少近视矫正机构为了宣传推广,都会夸大治疗效果,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谋取不正当利益。遏制此乱象,需要制定严格的行业标准,打防并举,对以“矫正视力”之名行骗钱之实涉嫌犯罪的,更要严厉打击。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维权难、监管不力、法律不完善等问题亟待规范。不少视力矫正机构也缺少诊疗资质和专业人员,常常利用口头承诺误导消费者,所以,消费者应该尽量将口头承诺转换为书面协议,保留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张淑琴建议,对近视矫正市场乱象,政府有关部门应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市场监管、卫生和食药监等相关部门应联合加强执法,建立快查快办机制,明确视力矫正机构的行业标准,依法查处不规范宣传和违规经营行为。消费者也应认识到,治疗近视时,应利用科学方法控制或延缓其发展,选择正规医院治疗,不能轻信宣称能够“治愈”近视的产品,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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