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12日消息(记者 张宏波 通讯员 刘涵婧 陈鹏)近日,乐东法院审结一起强制侮辱案,以强制侮辱罪对被告人陈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21年,陈某发现丈夫李某某(化名)与被害人吴某某(化名)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同年10月,陈某纠集麦某某等四人至酒店商量教训吴某某,在使用其丈夫李某某的微信成功将吴某某约到酒店某房间后,陈某便质问、殴打吴某某,通过脱衣服、剪指甲等方式对吴某某进行侮辱,并指使麦某某等人用手机拍下裸照及视频,再用吴某某的微信将视频转发至吴某某的微信工作群。
乐东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等五人聚众以暴力方法侮辱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侮辱罪。案发后,被告人陈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此外,陈某的家属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6万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且被害人对本案发生具有一定过错。根据案件的事实、性质和社会危害后果,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遂作出上述判决。
办案法官表示,本案中,陈某未能正确处理婚姻危机,为泄愤报复,对他人的裸体进行拍照、录视频并转发到微信工作群,其行为已触犯到法律。广大群众要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不要为了逞一时之快、逞一时之恨,侵犯别人的尊严,使用暴力伤害他人,否则可能会面临着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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