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九晚九的工作时长,办公室或成为上班族的固定“住所”?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朝九晚五的工作时间已经成了上班族的一种奢望,更多地被朝九晚九所替换。“996”模式下一周六天的工作日已经让打工人怨声载道,现在却又向一周七天,每天十五小时的模式演进。
这种高强度的工作模式真的是企业需要的么?单纯的延长工作时间就能获得工作效率么?相关部门对这种加班现象决定加以整顿。
一、工作时长或将增加
曾经的工作时长都是朝九晚五,周六和周日还都是人们正常的休息日,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双休变单休,单休变零休。近日,西贝老板更是在“996”模式之上推出“715”的工作模式,一周七天无休,一天工作十五个小时。从数字上看已经让众多打工人窒息了,难道“996”的强度还不够大么?
西贝老板的想法没有获得工作者的支持,但是在领导层却大受欢迎。
一些互联网企业因为工作内容的不同,和其他企业相比,的确有更多的加班需求。但是也有不少的程序员表示,因为加班的原因,没有看见第二天的太阳。
这件事在整个互联网领域产生很大的震动,主要是因为当前的确有许许多多的人,在面临这样高强度的加班的问题。事情发酵后,字节跳动等企业陆续开始调节这种加班问题,实施“大小周”的方法,减轻加班的压力。
这些企业的做法是值得参考的。加班这种现象是一个企业正常运作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的问题,但是现在很明显,有些企业试图加剧这种问题的出现。像西贝老板提出的“715”,究竟触犯到了员工的哪些利益呢?
二、过度加班违反法律规定
一周工作七天,就等于没有休息的日子,每天工作时间长达十五个小时,已经触及劳动法一天工作八个小时的规定。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如果需要员工加班,需要和员工进行协商,而且每天的加班时间不能超过一个小时,极特殊原因,可以加班三个小时,但是同时要兼顾员工的身体健康,累计下来,一个月不能超过三十六个小时。
而无论是按照“996”还是“715”,都已经严重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定每名劳动者一周的工作时长是小于等于44个小时,但现在“996”模式下一周的工作时长是72个小时,而“715”达到105个小时,对比之下,很清晰的就可以看出,企业在加班问题上的严重性。
即便有相应的补助和福利,但那也无法改变企业违法的事实。正是由于当前加班现象频发,如果相关部门再不对企业加班问题加以整治,恐怕会出现更多的加班模式。这不仅不利于市场的稳定发展,对于劳动者的利益也是极大的损害。
三、整治加班问题
劳动者自己应该勇敢向加班说不!在求职的过程中,一些企业会询问求职者,接不接受加班,或者以“弹性工作制”取代“加班”的用词,但其实差别不大。
无论是在求职的过程中还是在任职的过程中,遇到过度加班的问题都应该树立自我保护的意识。首先可以直接决绝;其次,遇到过度加班的情况要保留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用法律的途径进行自我保护。
相关部门应当监督企业加班状况。利用自己的权利,主动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的加班制度,在保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完成企业的营业任务。
一刀切的做法是不现实的。一些企业因为季度的不同,难免会出现阶段性的加班现象,但只要规制在一个合理合法的限度内,是应该被允许的。今年以来,全国范围内的多个省份已经陆续收到相关部门的整改通知,收效显著。
企业本身应该加强自我完善。完善加班制度不仅对员工有利,对企业来说也有利。如果毫无限度地加班成为了业内的一种自然现象,那么这个领域还找得到员工么?将眼光放长远,保护员工的利益也是在维护企业的利益。
总结
无论是“996”还是“715”,对于劳动者来说都是一种压迫,强迫劳动是不可取的。企业想要提高效率或者增加收益,可以通过机械化或者增加岗位设置的方式来解决。加班,尤其是过度的加班永远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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