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深圳大学发布了一则通报,对十八名违规使用校园卡的学生给予校内批评。
近期,学校有十八名学生违反校园疫情防控规定,将校园卡借予他人违规使用,或用他人校园卡带校外人员入校,被安保部入校查验时发现,扣留了校园卡,阻止进入校园。
上述学生防控意识淡薄,违反学校疫情防控要求,造成校园疫情防控安全隐患。为严肃疫情防控纪律,教育本人,经研究,决定对以上十八名学生进行校内通报批评,由所属学院责令本人做出深刻检查。
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个人证件不随便借给他人,如遗失、被盗,请务必及时挂失。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通报。
此外,深圳大学学生部7月14日也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中假冒他身份可能面临严重后果的提醒。
全体在校生:
近期,国内某高校学生“请室友代做核酸检测,私自外出被确诊新冠”成为热搜。我校在进出校门、打卡测温、核酸检测等环节,也发生多起借用他人证件、假冒他人身份的事件。这些行为不仅违反校规校纪,更涉嫌违法犯罪,给疫情防控带来严重风险。
《深圳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第十九、二十七条规定:“因个人行为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国家与公共安全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破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中规定:“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以及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根据以上文件,学校将对违纪学生进行处分,并按规定记入个人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同学们,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希望广大同学以此为戒,诚实守信、配合防控,切勿心存侥幸、以身犯险。同时,如遇个人证件遗失、被盗,请务必及时挂失,以免被他人盗用,使自己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广州校园综合整理自深圳大学、荔园小灵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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