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较为广泛的停工楼盘们的业主联合发声拟“暂停还贷”,倒逼问题解决,引发各界高度关注。
按照过去的惯性思维和解决办法,此举是不被看好的。但是,上升到“民生”程度之后,一切皆有可能。
业主们的行为将极有可能推动事情打破惯性,在以新事物、新思维、新办法的创新求解体系下,应该会得到一个新结果。
换一个角度,聚焦到事情的核心,即楼盘停工基本是因缺乏资金而停,令人不仅有三问:
一问:楼盘预售之后,首付、按揭款已经足额收了,为何还因差钱而停工?
正常情况,楼盘已经收了全部业主的房款,即便是利润再低,也还是有足够的资金把房子建好,保证顺利竣工交付的。
但为何有不少的盘,因“差钱”而停工,收到的房款去哪了?是为了自家孩子上学捐给了域外的学府,还是给股东股民派发了丰厚的红利?
这些楼盘的开发商们敢晒一晒资金到底去哪了吗?谁来认真地核查一下这些楼盘的资金流向?
二问:不少盘设有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收取的房款怎么就会“不翼而飞”?
预售资金监管,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由当地住建、银行、开发商三方共同管理,这个制度早就有,也不是一个两个城市采取此做法。
目前爆出的停工楼盘,不少是应该设立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至少西安的楼盘是这样。为何资金就没了,是怎么“飞”了的?
这个问题不彻底弄清楚,存在的漏洞不严格堵住,后续谁能保证不再出现预售资金跑了的事?!
三问:在有购房合同的情况下,开发商擅自停工,有法律依据吗?
买过房的签过规范购房合同的人都知道,合同里基本都是开发商提出“霸王条款”的多,购房人有不同意见,要签补充条款,那难度无异于摘天上星星。
买房人出现“违约”,即便是有正当的理由,开发商也是不轻易答应的,动辄举起法律之榜。那么,开发商擅自停工交付无期,这时契约精神哪去了?
大部分停工楼盘的开发商,对业主的告知书都没有,甚至玩躲猫猫,说停就停了,没有交代和说法,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允许这样的任性吗?
抽丝剥茧,剔除其它因素,抓住导致问题发生的最本真最直接的原因,让任性的成本高昂到能以承受,才能让楼盘们不敢停、不能停、不想停!
不让上由风险转嫁到买房人头上落到实处,是房地产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重要一环,不能因所谓“情况复杂”、“需要时间”来迟滞解决思维的创新和尝试。
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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