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永乐二年的一天,位于京师的一座宅院中,突然传出了一阵刺耳的痛呼声,随后整座宅院直接炸了锅,不断有惊呼声、痛呼声、争吵声传出。
待所有声音停歇后,一位妇人从宅院中走出,前往了当地的官府告状,称自己的儿子被他的嫡母所伤,请求官府治嫡母杀子之罪。
官府受理妇人的诉状后,立刻对此案展开了调查,可当官府查明案件原委时,却有些犯难了,不知该如何处置此案,无奈之下,官府只能将案件上报,恭请永乐帝圣裁。
永乐帝得知事情原委后,当即就给出了处理方法,而当官府按照永乐帝的方法处置后,本来已经对簿公堂的母子三人,竟奇迹般的冰释前嫌了。
明朝洪武年间,京师龙骧卫有一千户名叫李忠,他有一妻一妾,其中正妻王氏为李忠诞下了两个女儿,小妾陈氏则比较争气,于洪武十年为李忠诞下了一个儿子,取名李进孝。
不过,李进孝虽是陈氏所生,但按照古代宗法,庶出的李进孝需叫父亲的正妻王氏为母亲,生母陈氏则只能唤做姨娘。
而因为王氏一直没能诞下儿子,所以李进孝就成了李忠千户之职的唯一继承人,同时也将是这个家未来的主人。
在此情况下,王氏为了保住自己在家中的地位不被动摇,就一边对李进孝呵护有加,一边严防李进孝和生母陈氏亲近。
然而,血缘这东西有时候很难说得清楚,王氏虽然一直对李进孝恩爱有加,但李进孝和她就是不亲,而李进孝和生母陈氏虽然难有亲近机会,但他对陈氏却一直亲热有加。
王氏见此情况,内心非常着急,她曾想尽办法让丈夫李忠将陈氏变卖,但因为陈氏生子有功,所以李忠始终未曾答应出妾。
而王氏的所有行径,都被陈氏看在眼中,但因为妾室的身份,陈氏根本无力反抗,只能选择忍气吞声。
就这样,时间转眼来到了永乐二年,这一年李忠在战场上不幸丧命,因为李忠只有李进孝一个儿子,所以千户之职直接被李进孝承袭。
而在李进孝承袭千户之职后,他的生母陈氏在家中的地位水涨船高,终于有了和王氏对抗的资格。
自此以后,陈氏开始处处与王氏作对,而王氏也不甘忍让,就这样,两人之间的矛盾越积越深,最终在关于李进孝的婚姻之事上轰然爆发。
古人在婚姻之事上,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因为李忠已经去世了,所以为李进孝挑选妻子的任务,就落到了嫡母王氏和生母陈氏的身上。
当时,生母陈氏先找到李进孝,说自己有个18岁的外甥女,长得是如花似玉、貌美如仙,而且性格温婉端庄,还特别会体贴人,是再合适不过的妻子人选。
李进孝听后顿时心动了,美不美不重要,主要是会体贴人、性格还好,将这种女子娶回家,家庭必然会和谐美满。
可还没等李进孝点头答应,嫡母王氏突然派人将他叫了过去,说自己有个亲侄女,是指挥佥事的女儿,和李进孝正是门当户对。
嫡母王氏还说,她的亲侄女不仅长得貌美如花,还曾被算命先生称赞有旺夫相,如果李进孝娶了她,未来必定能加官进爵,将李家发扬光大。
李进孝听后,顿时有些为难,从小到大,生母和嫡母都对他很好,如今生母让他娶外甥女,嫡母让他娶亲侄女,他不管答应哪一方,另一方肯定不愿意。
想到这里,李进孝直接跟嫡母说,如今天下虽定,但叛乱依然时有发生,他作为一名军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上战场了。
而上了战场,他就随时都有可能丢掉性命,如果现在娶了妻子,那妻子岂不是要守寡?所以他暂时还是不娶妻为好。
在李进孝看来,只要自己暂时不娶妻,那就能两不得罪了,可李进孝不知道的是,他说出的推脱之词,却让嫡母王氏想歪了。
嫡母王氏早就知道陈氏有意将外甥女嫁给李进孝,如今她见李进孝不愿娶自己的侄女,就以为李进孝是看上了陈氏的外甥女。
想到这里,嫡母王氏直接就炸了,她指着李进孝骂道:“你个小兔崽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想娶陈氏家的那个贱妇,我告诉你,你只能娶我的侄女。”
见嫡母王氏骂生母的侄女是贱妇,李进孝也有些生气了,直接回怼到:“您别张口闭口贱妇,人家明明是良家妇女,而且我的婚姻我自己做主,不用您老操心。”
嫡母王氏见李进孝竟敢顶嘴,顿时气糊涂了,直接抄起旁边的一把剔骨刀,对着李进孝威胁道:“小兔崽子,你要是不娶我侄女,我就宰了你。”
面对嫡母王氏的威胁,李进孝却满不在乎,因为在他看来,嫡母从小就宠爱自己,不可能真的用刀刺自己。
而正如李进孝所想,嫡母王氏见李进孝站在原地不躲闪,确实下不去手,最终只能赌气一般的,将手中的刀扔向地面。
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嫡母王氏扔出的刀,竟正好刺中了李进孝的脚,李进孝顿时倒在地上,大声痛呼起来。
李进孝的痛呼声惊动了生母陈氏,当她冲入王氏屋中,看到李进孝脚上插着的刀子后,直接就炸了,她指着王氏大骂道:“儿子不是你亲生的,你就下如此黑手?我儿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定饶不了你。”
放完狠话,陈氏连忙搀扶着李进孝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然后请来郎中帮李进孝治疗,而幸运的是,李进孝脚上的伤口并不深。
不过,伤的虽然不重,但那个时代没有止痛药,也没有麻醉针,所以当郎中帮李进孝止血上药,包扎好伤口后,李进孝已经疼的满头大汗,很快就昏睡了过去。
生母陈氏看着儿子脚上的伤口,心中越想越气,于是直接离开家,来到了官府告状,请求官府治王氏杀子之罪。
而官府在了解情况后,却有些为难,因为根据大明律法规定,妾告妻不管是否属实,都要被治罪,陈氏告王氏,就属于妾告妻,所以她肯定要被治罪。
而王氏误伤了李进孝,也要被治罪,李进孝虽是受害者,但他顶撞了嫡母王氏,所以李进孝同样要被治罪。
也就是说,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办理此案,那李进孝、嫡母王氏、生母陈氏都要被治罪,可李进孝是龙骧卫千户,王氏更是有诰命在身,官府根本无法处置,于是官府只能奏报永乐帝,恭请圣裁。
永乐帝朱棣在得知此事后,认为嫡母王氏虽然伤了儿子的脚,但只是误伤,并没有杀子的意图,如果因此对簿公堂,实在有伤伦理,不利于家庭和睦。
于是,朱棣直接批示官府,让李进孝自行处理,在朱棣看来,当家庭中出现矛盾时,伦理一定能发挥功效。
而事实正如朱棣所料,在李进孝的主动调和下,嫡母王氏和生母陈氏很快就摒弃前嫌、言归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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