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广东某有限公司因疫情造成公司经营困难,欠下职工李某等24人工资,经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达成的调解协议,经申请人申请,高州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确认调解协议有效,该协议主要内容是被执行人在2020年5月30日前全部支付24名申请执行人的全部工资,合计39.9万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新冠疫情期间提出的对企业“善意执行”的理念,结合被执行人的确因本次疫情发生后才导致经济收入减损,无法正常发放工人工资的实际情况,对被执行人主要经营产品不予采取查封。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和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调查情况,决定先对被执行人的保存在经营场所的70件茶叶予以查封、评估、拍卖。
法院裁判
拍卖过程中,除与积极联系本地茶叶商到实地查看外还主动联系全国各地的意向竞买人,并寄送茶样200多份,其中一名远在福建泉州的竞买人张某在收到茶样后,当即联系法院提出全部购买上述茶叶,针对这情况,为及时兑现工人工资,法院组织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被执行人对查封的茶叶自行变卖,申请执行人随后向法院申请解除对上述茶叶的查封措施和撤销本次网络拍卖,由被执行人与张某双方议价变卖,变卖所得价款由张某直接划入法院执行账户,用以支付申请执行人全部工资。张某到达茶叶存放地实地查看后,在24名申请执行人的监督下,张某与被执行人双方签订茶叶买卖合同,并当场将茶叶价款70多万元划至该案执行账户。
款项到账后,执行干警逐一统计和核对全体工人的工资金额并经双方当事人确认无误后,足额发放24名工人工资共计39.9万元。在清偿工人工资后,第一时间将剩余款项返还给被执行人,该系列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法官说法
该系列案,通过协议变卖茶叶,既为工人劳动执行到欠薪,又为企业复工复产解决了后顾之忧,更加获得当地政府、党委的一致好评。
网络查控系统逐渐完善,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不动产、汽车等的查询方便、快捷,大大减轻执行人员的压力。但是,线上的查询不可能包括所有的财产,不能只是依赖“总对总”的查询,进行必要的线下调查。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长,接触公司方方面面,了解公司的动作,清楚公司的财产。因此,公司员工提供财产线索显得必要。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人有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及线索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应时刻关注被执行人动向,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收入、有高消费、出入境以及具体行踪等情况时,及时联系承办法官,从而助推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早日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选自《司法惠民百个风险警示案例集(二)》)
编辑:李燕杏
初审:杨彩珍
复审:梁 良
终审:谭振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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