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北区人民法院高效完成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委托送达事项,有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提高解纷效率,是“我为群众办实事”最实在的司法服务举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7月18日,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接到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邮寄的委托送达材料。陕西某工程公司诉黄某、刘某、陕西某建筑公司青海分公司、青海某建筑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被告青海某建筑公司无法联系,又因疫情期间两地来往不便,且该公司的住所地在城北法院管辖区域内,特委托城北法院到被告住所地送达应诉手续及开庭传票。
收到委托送达材料后,城北法院立案庭干警立即前往被告住所地送达,经协查、辗转几个地址,最终,顺利完成委托送达任务。
疫情防控期间,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节约司法资源,城北法院秉持全国法院一盘棋的理念,高效开展委托送达工作,在委托送达上一如既往,协调联动,密切配合,与兄弟法院携手解决“送达难”,严格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供稿 / 城东法院 何雅洁
编辑 / 新闻处 穆怡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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