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执行死刑!”7月23日,据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消息,对网红拉姆案中的凶手唐路依法执行死刑!
据悉,被害人拉姆(阿木初)与凶手唐路于2009年结婚,结婚后,唐路便多次对拉姆进行家暴,2020年中旬两人离婚。
然而在2020年9月14日,拉姆正在家中直播,随后,直播画面变成漆黑,网友们听到拉姆在尖叫,。原来,当时是唐路闯进拉姆家,向拉姆泼汽油,并将汽油点燃,导致拉姆被严重烧伤,在与死亡抗争了半个月后,拉姆还是不幸离世。
随后,当地警方迅速行动,将唐路抓获归案,并以故意杀人罪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对此,有网友表示,终于等来了宣判的消息,罪有应得[发怒][发怒][发怒][发怒]。也有网友表示,我只可怜那两个孩子,这个当爹的人不称职,这下孩子成了孤儿了,太可恨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凶手唐路作案动机卑劣,社会影响极大,危害后果严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是完全没问题的,为何判决后不是马上执行呢?其实这里面涉及到一个程序问题,具体如下: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那么执行以后,唐路的一些物品及尸体如何处理呢?
1.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2.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
对此,家人们,您对本案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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