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一家长托“关系”上学被骗!
2021年8月,被害人高某某的亲戚张某某家的孩子想在某中学带学籍上学,高某某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告人贺某,贺某又联系了被告人武某杰,武某杰在没有办理上学能力的情况下向被告人贺某谎称可以办理上学事宜。2021年8月17日(星期二)被告人武某杰通过微信告诉被告人贺某,星期五有机会办理某中学上学事宜,需要先交钱排队,如果星期五办不成只能办理借读,没有学籍。
2021年8月18日,被告人贺某谎称有亲戚在教育局上班可以办理上学事宜,要求高某某支付费用66000元,高某某于当天通知其亲戚张某某将款如数转账到贺某账户。被告人贺某收到上述款项后分两次转账57000元给付被告人武某杰,自己截留6000元,被告人贺某于次日将该款用于偿还个人信用卡,给中间人转账3000元作为好处费(后中间人得知事情办不成后将3000元退还给贺某)。被告人武某杰收到贺某的转来款项后随即用于归还个人外债,并于2021年9月2日中断与贺某联系逃匿。一审判决结果:一、被告人武某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二、被告人贺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说法
被告人武某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为他人办理上学的事实,骗取被害人57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贺某虚构为他人办理上学,骗取被害人9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由于被告人贺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全部退还诈骗款项,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故对其从轻处罚,且社区矫正管理局出具了调查评估意见书,建议适用社区矫正,故对被告人贺某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
当前正值小升初、初升高的升学季,许多不法分子抓住广大家长群体急于给孩子办理入学的心理,以有关系、有渠道为由,大肆行骗,侵犯了公民财产权利,也延误了孩子上学时机。通过此案警示广大家长群体,应以各个学校官方发布的招生信息为准,并可拨打各学校的招生热线进行询问,不可轻易相信走后门办理入学的谎言。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忻府区法院
2022年中小学新生入学风险预警
(忻州市教育局)
各位学生家长: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以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正在进行,“上学”已经成为这段时间的热点词汇。为防止家长因被误导或欺骗而造成损失,市教育局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重要提醒,以维护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秩序,保障学生和家长的权益,特此预警提醒:
一、招生骗术的风险
“民办初中摇号可以操作,交钱就能摇进去,摇不进去就退钱。”“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没报满的可以补报,报名从速,择优录取。”“某某中学还有一个高中名额,530分以上的联系我。”……最近,不法分子声称自己“有关系、有门路、有指标”,利用部分家长入学焦虑的心理,虚假承诺,骗取钱财。家长们一定要对所谓入学“潜规则”避而远之,避免耽误子女就学而遗憾终生。
我市从2020年就开始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期间,电脑随机派位软件不断升级,经过反复测试,电脑随机派位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概率性等都经得起考验。电脑随机派位过程严格、严谨、严密,也由公证机构全程参与、现场公证,并由教育部门、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和新闻媒体代表全程监督,并全程录音录像,录取结果公平、公开、公正。各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招生费用。“摇进去就交钱,摇不进去就退钱”是典型的“概率骗局”。
今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报名学生全部予以录取,剩余招生计划不再补招。因此,不存在“补招”一说,更不会择优录取。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实施办法已经发布,家长按照各类型的入学条件和分类办法进行网上报名,不存在“小学、初中有招生指标”一谈。
二、高中借读的风险
“录取的高中不太理想,我想让孩子到其他高中借读。”“孩子分数不够今年的普高线,但不想让他上职业学校,就想上普通高中,哪怕借读也行。”……有这些想法的家长不在少数。
按照政策,我市将于今年秋季学期进入新高考,高中学习和高校录取方式都将随之变化。尤其是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高中学校会如实记录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对学生评价材料进行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并纳入全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如果学生存在借读行为,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无法如实填写,这将直接影响高考报名和录取。
普通高中新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限内仍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注销普通高中学籍。
提醒家长的同时,市教育局也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加强学生管理,不得擅自同意借读、空挂学籍等行为,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的学生就读。要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严禁“人籍分离”,对于因各种原因外出借读或逾期未报到的学生,将注销学生普高学籍。
三、乱收费的风险
我市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要求各民办学校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监管的通知》要求,不得擅自增加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随意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严禁将常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各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需要按要求公开、公示,主动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的监督。如果发现有乱收费行为,家长也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
家长若想了解相关政策,可以通过官方渠道,如碰到此类招生骗术可以选择报警。
来源:忻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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