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7月29日消息,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银行”)新增1则开庭公告,案由系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原告寿光市水岚商贸有限公司,被告为恒丰银行、潍坊昌乐支行、山东新力热电有限公司。案件案号(2022)鲁07民初226号。
企查查显示,恒丰银行成立于1987年11月23日,公司注册资本1112.1亿元。法定代表人陈颖。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等。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大股东,持股53.95%。
寿光市水岚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尹亮国,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销售:金属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造纸用纸浆、纸及纸制品等。山东恒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该公司股份100%。
(责编: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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