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贵州省晴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1个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晴隆县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通知提出,晴隆县将对2022-2024年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可按缴纳契税补贴同等金额政府消费券,消费券可定向用于县城内入规入统的装修、家居建材、家具、家电等消费支出。
此外,2022年7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所购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2000元/套发放政府消费券,消费券可定向用于本县城内入规入统的装修、家居建材、家具、家电等消费支出。
通知还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合理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按照20%执行。对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引导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符合发放贷款条件的,发放贷款期限不超过15天。
对于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
针对受疫情影响人群,对其存续个人住房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
通知还称,要积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一步简化农业转移人口购房落户手续。对农民工购买商品住房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分配权保留不变。积极探索农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分配机制,让农民有钱买房。研究开发适合农民工购买的信贷产品,支持农民工进城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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