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市监处罚﹝2022﹞52号显示,烟台市口腔医院不执行政府定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罚款138142元,没收253291.05元,共计39.1万元。
据了解,烟台市口腔医院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北大街142号,始建于1952年,是一所集预防、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口腔医院,是烟台市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院,是滨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是山东大学口腔医学院、大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的教学医院,先后荣获山东省精神文明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山东省卫生系统工会先进集体、山东省健康促进医院、山东省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先进集体、烟台市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烟台市人民满意卫生服务窗口、烟台市巾帼文明岗、烟台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烟台市十佳医院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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