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底,许峰律师代理的亿阳信通投资者索赔再次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立案
2022年7月底,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亿阳信通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立案,目前部分案件已获法院立案,部分还在等待法院的立案安排。
2022年4月29日晚,亿阳信通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合计共收到222名自然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合计涉诉金额为15,251.5万元。
2021年12月28日晚,亿阳信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亿阳信通、邓伟、邓清、曲飞、田绪文违法违规事实如下:
一、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有关情况
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6年1月8日到2017年12月8日之间买入亿阳信通股票,并且在2017年12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7月底,许峰律师代理的星星科技投资者索赔案已向萍乡中院提交立案
2022年7月底,许峰律师代理的星星科技投资者索赔案已向萍乡中院提交立案。
星星科技于2021年9月29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1年8月20日晚,星星科技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公司在编制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时,发现2020年度财务报表存在会计差错,公司确认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应收账款及应付账款等科目存在错误。在更正后,2020年公司净利润从盈利超过5000万元到巨亏超过25亿元。
许峰律师认为,在2021年4月20日到2021年8月21日之间买入星星科技股票,并且在2021年8月2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7月底,许峰律师代理的每日互动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杭州中院提交立案
许峰律师代理的每日互动投资者索赔案已经多个批次提交法院立案,目前还在持续推进立案。
2021年10月18日晚,每日互动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每日互动违法的事实如下:
时任每日互动互联网服务事业群数据增能部部门经理李立,通过伪造印章等方式虚构公司与客户的多份销售合同及相关结算单据。每日互动未及时发现上述合同及业务虚假,对相关销售收入进行了确认并据此 编制财务报表,导致其披露的2019年三季报、2019年年报、2020年一季报、2020年半年报、2020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9年10月28日到2020年12月14日之间买入每日互动股票,并在2020年12月1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7月底,许峰律师代理的德豪润达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珠海中院提交立案
2022年7月底,许峰律师代理的德豪润达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珠海中院提交立案,此前已有案件获得立案,目前正在法院的下一步安排。
2021年9月13日晚,德豪润达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德豪润达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德豪润达未按规定披露关停LED芯片工厂的重大事件,导致2018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2、德豪润达虚增2018年度利润,导致2018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一)德豪润达少计提LED芯片业务非流动性资产减值准备,虚增2018年度利润2,910,586,411.77元;
(二)德豪润达少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虚增2018年度利润95,000,000.00元;
(三)德豪润达未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虚增2018年度利润452,971,200.00元。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8年12月10日到2019年7月10日之间买入德豪润达股票,并在2019年7月1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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