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2-084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赛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赛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提供5,850万美元连带责任担保,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已实际为赛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提供16.92亿元担保。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17亿元(为年度担保预计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2.23%,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3月31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1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5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同意相关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6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同意相关控股子公司之间为对方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上述事项亦经公司2022年4月22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及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9)、《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赛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香港)”)与相关商业银行开展了贸易融资业务,2022年8月5日,公司与该商业银行签订了两份《保证合同》,为相关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债权人 担保金额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赛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商业银行 3,000万美元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赛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商业银行 2,850万美元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在前述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赛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香港
注册资本:20万美元
经营范围:轮胎产品销售等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3月(未经审计) 2021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60,495.59 937,220.36
净利润 -2,141.12 6,890.73
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计 292,480.29 321,751.00
负债总计 288,034.89 315,037.75
所有者权益 4,445.40 6,713.25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合同一
1、债权人:商业银行
2、债务人:赛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3、保证人: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主债权金额:在3,000万美元的最高余额内
5、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运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
8、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担保合同二
1、债权人:商业银行
2、债务人:赛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3、保证人: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主债权金额:在2,850万美元的最高余额内
5、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运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
8、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赛轮(香港)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当前赛轮(香港)
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情况
截至2022年8月5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17亿元(为年度担保预计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和),实际担保发生额为117.41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2.23%、109.42%;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21亿元,实际担保发生额为54.11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76%、50.43%,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发生额为 37.8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29%。
公司担保对象均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6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