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纪洪 记者万菁报道:近日,南昌市住建局牵头草拟,在广泛征求市市监局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主体意见基础上,会同市市监局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南昌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将从2022年9月1日起实行。
据悉,该示范文本适用于南昌市城区范围内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屋租赁行为,待南昌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正式运营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委托运营单位与承租人签订合同前,需先行查看承租人的承租资格,填写系统自动赋予的承租资格授权码,方能通过南昌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办理合同网签。通过网签,住房保障部门可以随时掌握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赁状态,便于更加有针对性地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提供有力政策支持。
该示范文本涉及房屋租赁的12项内容及相关附件,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资格、房屋基本状况、租赁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押金等内容,并就房屋维护及维修、合同解除及房屋返还、违约责任、争议处理、合同生效等约定条款提供示范。示范文本中相关条款后有空白行,供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对示范文本条款的内容予以修改、增补或变更。
该示范文本还规定了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金及支付方式、押金及其他费用等内容,并强调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出租人需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条件,承租人需保证遵守法律法规以及规定等,按照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设备。示范文本对可能导致合同解除的十多种情形进行了规定,租赁双方可据此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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