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第二批“示范法庭”“达标法庭”评定结果予以公布,宁陕法院江口人民法庭位列其中,被评为全省“示范法庭”。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宁陕法院党组全面部署、积极筹划、扎实推进,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市中院关于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要求,不断加大法庭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诉源治理创新等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主题出台《诉讼服务便民十条措施》《诉讼服务团队入驻综治中心实施办法》,修订人民法庭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等工作制度,定期开展专项工作督查及复验前自评验收工作。
在“示范法庭”创建工作中,江口法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不断扩宽便民渠道,擦亮工作窗口,落实“一站式”诉讼服务,持续做好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对接及司法服务“五进”和“法官进网格”等工作,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及时有效审理移民搬迁安置、扶贫项目工程建设和土地承包、租赁等纠纷,并结合江口回族镇“民族聚集区”地域特色,探索推出“乡贤调解”机制,促进社会矛盾大幅下降,民族全面融合发展。今年7月11日,省高院复审组对该庭“示范法庭”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复审。
据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该院江口法庭审结案件133件,结案率99.25%,调撤率84.73%,服判息诉率94.74%;2022年上半年审结案件59件,结案率100%,调撤率93.1%,服判息诉率100%,审判质效与同期相比取得全面进步。
文字:晁俊杰
王东海
编辑:储光燕
审核:宁陕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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