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1年8月24日夜,南通市有网民在“濠滨论坛”发帖,反称该市城南小苑内有两棵香樟被人砍伐。经查,A公司是城南小苑老旧小区改造施工单位。2021年8月18日下午,A公司在未办理相关许可手续的情况下雇人对城南小苑26幢和27幢南侧(小区道路南侧)绿化带内的两棵香樟树实施了砍伐。城南小苑所在的文峰街道办事处对砍伐树木数量、品种和危害后果等进行综合考量,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裁量基准,决定对A公司按照树木损失费的3倍(即人民币22161元)实施处罚,同时责令在原址补种与被砍树木胸径相当的香樟树。
【法律依据】
《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城市中的树木,不论其所有权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确需砍伐、移植的,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损失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
【案例评析】
城市中的树木无论属于谁,都是城市绿地系统中的一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剪、砍伐或移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小区公共区域内的绿化树木归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人不得擅自砍伐,如因特殊原因确需修剪、砍伐或移植的,应当征求全体业主同意,并报请本地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审批。本案中,A公司擅自砍伐小区内香樟树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损害了城市绿化和公共利益,理应受到行政处罚。如果违法情节严重,还可能受到治安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广大市民切勿擅自砍伐城市树木,即便是属于自己的树木也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