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牟子镇道路新增电子监控的通告
为有效加强乐山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增强道路交通管理执法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十六条之规定,现将乐山市中心城区新建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及设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2年8月18日
二、设置位置及抓拍功能
序号 位置 功能 1 牟子镇龙马路939号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2 牟子镇新龙街1号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请广大驾驶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创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2年8月8日
图文编辑 | 胡 荀、饶琴佳
审 核 | 刘 冉
签 发 | 王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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