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酒泉市妇女联合会、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巾帼文明岗和巾帼建功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推荐评选条件,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基层民主推荐,县妇联、县人社局审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推荐金塔县融媒体中心、金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酒泉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金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金塔县杏园红特色种植专业合作社为酒泉市巾帼文明岗;焦燕花、陆晓英2名同志为酒泉市巾帼建功标兵。现将拟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酒泉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金塔县融媒体中心
金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酒泉市巾帼文明岗
金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金塔县杏园红特色种植专业合作社
酒泉市巾帼建功标兵
焦燕花 金塔县妇联副主席
陆小英 金塔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大队护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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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留言或来信等形式实名反映问题,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公示时间:
2022年8月12日—8月18日
联系电话:
0937-5600684
联系地址:金塔县人民街5号 金塔县妇联
金塔县妇女联合会
金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编辑:魏丹 李炳辰
责任编辑:李玉锋
监制: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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