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黄如和丈夫何志离婚了,令黄如没想到的是,离婚判决下达后,何志赖在房中不走,除此外既不做家务也不支付孩子抚养费,就像一只蹭吃的吉祥物。
黄如不待见何志放赖,两个感情破裂的人在同一屋檐下见面自然眼红,双方为了赶走对方,经常在昔日爱巢切磋武术,每次黄如都因性别劣势落败。
黄如无奈之下只能带着两个孩子寄居在娘家,她是二婚,何志是初婚,小女儿童童就是她和何志生的。
何志霸占房子的理由很简单,虽然房子在前妻名下,但自己对童童尽到了抚养责任,所以自己住童童的房间没毛病,何志用父女关系的神逻辑闭环轻松将黄如对房屋的合法支配权否定了。
黄如重新将逻辑捋顺:女儿既然判给了我,就和你没关系了,房子自然也和你没关系了。而在何志看来,两个女儿抚养我都出了力,你否定我的付出就是否定我的青春和人生,我占房子为了表达不满。
黄如为了抢回房子,特意找来电台情感调解员上门调解,她虽然藐视前夫的挣钱能力,但很忌惮前夫的免费武力。
在情感调剂员的介入下,双方没好意思切磋功夫,但把满腹文采都化作委屈喷了出来,黄如指责何志除了吃啥都不会,就是个白吃饱,何志指责黄如漠视自己对两个女儿的付出,是白眼儿狼。
两边理由都罗列得差不多了,绕到了争执的核心,原来在两人离婚之前,黄如娘家征收,拿到一笔59万征收款,何志从头到尾都不知道这件事。
何志婚后并没有把户口迁过来,所以没有征收人头费,黄家认为这笔钱和何志一毛钱关系都没有,而在何志看来,我既然和黄如是合法夫妻,就得有份儿,可我连知情权都没有,简直连面子都不给。
这也是离婚后,何志不支付女儿抚养费的原因,前妻手里有59万,自己接近身无分文,凭啥劫贫济富?而且在何志看来,黄如一直和一个厨师说不清道不明,有背叛婚姻的嫌疑,当然,黄如一直认为这是何志污蔑自己。
问题来了,59万真被黄如独吞了吗?非也,夫妻俩8年前就因为征收款闹离婚,黄如提两次被驳回,她为了离婚成功轻信了一个亲戚,59万全被骗走了。
黄如两个女儿都在上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黄如一次次与何志争夺房产,就是为了把房子腾出来后租出去。
何志说他也在照顾女儿中出了力,这点黄如并不否认,毕竟何志只出了很少零花钱,除此外,只剩游手好闲,好吃懒做,既不做家务又不挣钱,把所有力气都用到了和黄如吵架时练武上。
黄如当然很后悔和何志结婚,她原本对何志没感觉,但她架不住父母逼她马上结婚,因为家里那时候将要征收,父母急着要人头费,何志再不济,好歹也能顶个名额吧?
何志是什么样的人?是一个村里没人说他好,见他面都绕道走的人,而黄家根本不了解这些,当年的介绍人在外地打工多年刚回村里,也不了解何志,等到黄如看清何志的真面目后,已经怀了小女儿童童,晚了。
更气人的是,何志倒插门到黄家后,户口根本没迁过来,导致黄家拿他多挣一份儿人头费的计划落空,岳父母看清女婿本质后,也发现女儿被坑了,可是请神容易送神难,岳父母只能用贬低女婿的办法来找平衡,更加剧了何志的不满。
过去的事讨论对错已无意义,黄如现在急需争回房子,只要何志能够拿出小女儿学费就行了,黄如再次找何志磋商,但她再次见识到了前夫史诗级的放赖。
黄如让何志搬出去,何志说我住的是女儿房间,女儿是我亲女儿,你要把孩子的亲生父亲扫地出门吗?黄如于是让何志给小女儿掏抚养费,何志反问,你有59万征收款,我分文没有,凭啥让我掏钱啊?黄如表示59万都被亲戚骗走了,何志反问,那你就赶快找亲戚要钱,管我要啥钱?
黄如鼻子差点没气歪掉,在讲道理方面,不讲道理的人是永远无法战胜的,而讲道理的人只会掉进对方挖的坑里,越陷越深。
调解员也看不下去了,反问何志,难道没有那笔征收款,女儿就不是你女儿了吗?何况征收款和没任何关系?何志往沙发上一躺睡着了,假装没听见。
可房子毕竟判给了黄如,何志若一直纠缠下去被强制执行,他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何志也明白这个道理,经过调解员劝解,他同意支付女儿抚养费,条件是享用房屋居住权,黄如只能无奈签字。
黄如与何志的婚姻本身就是荒唐的,不以感情为基石的婚姻比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更离谱,黄如终于体验到了遇人不淑的反噬。
黄如嫁给何志的目的就不纯,或者说她嫁给何志与感情没有一毛钱关系,所以何志给黄家带来的困扰,黄家人只能打掉牙往肚里咽。
听闻将要征收后,黄家父母第一反应是赶快把女儿嫁出去,这样可以多得一个人的人头费,或许在黄家父母看来,女儿已经离过婚,所以再嫁谁无所谓,黄如就这样成了父母私心的牺牲品。
人算不如天算,何志倒插门到黄家后,根本没打算把户口迁过来,这样一来,他的那份人头费也就无从谈起,可何志不这么认为,他虽然户口没有过来,可是人过来了,他觉得黄家那笔59万的人头费也应该有自己那份。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黄家人可以忍受何志好吃懒做,但是无法忍受他对征收款提出要求,于是双方的矛盾终于爆发了,黄如早早与何志提出离婚,但她也感受到了请神容易送神难的尴尬,何志可不想放弃婚姻给予他的铁饭碗,怪谁呢?
何志耍赖的功夫是一流的,他要求分得一份征收费有理吗?当然没有,但他抚养女儿的责任是无法推卸的,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何志的认知已经形成了闭环的逻辑自洽,那就是“我和黄如结婚就是家庭一分子,征收费就该有我的份儿”,当判决书无情的将他的想法打消后,他又开启了另一个闭环逻辑:童童是我的女儿,我住女儿的房间有礼。
何志不但充分完成逻辑闭环自洽,还把两个环连成了一串子,推导出“你不分我征收费,我就不给女儿抚养费”的结论,事实上他也是这么做的,不但不给女儿抚养费,房子还得住。
何志就没搞明白一个道理,征收费是黄家的,和他没关系,房子也是黄如的婚前财产,和他还没关系,但女儿是他生的,这一辈子都脱不开父女关系。
把对女儿的抚养责任作为要挟来争取利益,何志的表现很符合外界对他的“预期”,以同村人对他的评价来看,何志做出这种事很正常,做不出才让人刮目相看。
何志后来又为何肯给女儿抚养费了呢?他不是顾及亲情,而是忌惮法律。
在这场婚姻悲剧中,双方都有责任,何志固然可恶,可黄家父母卸磨杀驴的做法也是激化矛盾的重要原因。
黄家父母逼迫女儿嫁给何志的做法本身就是不负责任的,他们简单地把未来女婿想象成一份儿征收人头费,根本不靠谱女婿是个大活人的事实,只要是大活人,就不可能任人摆布。
更不负责任的是,黄家父母根本没有打听何志的底细,一个在村里口碑都不好的人,直到37岁大龄还没有结婚不是没有道理的,只要黄如敢嫁,何志巴不得娶,黄如对他来说就是天上掉下的馅饼。
事实证明,何志的确把蹭妻子当成了铁饭碗,这个错误的根源不在于他,而在于岳父岳母和妻子,当黄家人发觉被碰瓷后,岳父母开始无休止的数落何志无能,各种不好听的言语都一股脑袭来。
离婚后,何志之所以不搬出房子,耍无赖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有赌气成分在其中,他也是被利用者,怎能轻易忍受来自妻子娘家人的羞辱呢?
再不争气的人也有尊严,何志哪怕再不值得同情,错误也不全在他,苦果是谁种下的呢?
结语:
讽刺的是,黄如与何志围绕征收款的婚姻闹剧,最终结局反而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被人半路截胡了。
黄如把所有精力都用到了与前夫较劲上,怕是忘了那个杨姓亲戚才是伤害黄家最深的人吧?
黄如现在首要考虑的不应该是与何志计较女儿抚养费的问题,而是如何从这个亲戚手中追回59万征收款。
虽然这钱与何志无关,但何志也不应该袖手旁观,起码应该有力出力,不能抱着看热闹心态。
只有追回征收款,黄如的经济压力才会减轻,这样一来,女儿也能得到更好的教育保证,何志应该把这笔账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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