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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旧改周报 |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2022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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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32周惠州城市更新市场周报

(8月8日-8月14日)

本期看点

政策动态

  • 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

  • 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30号)

  •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2022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2〕7号)


行业动态

  • 央行: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 自然资源部召开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座谈会

  •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广东省自然资源要素服务支撑稳经济工作座谈会

  • 惠州2022住房保障任务出炉!年内新筹建租赁房4千套

  • 惠州市首个!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获批省级高新区

  • 惠城区多宗储备地被违规占用!主管部门:应合法合规建设

  • 仲恺智慧能源产业产值超400亿元

  • 关于仲恺大道沿线城市更新单元配建道路命名规划的公告

项目动态


  • 本期,惠州市暂无项目动态

市场资讯


  • 一级市场:本期惠州全市有3宗土地供应,8宗土地成交



  • 二级市场:新增预售证5个,一手房网签1032套,网签面积8.34万㎡


01

政策动态

1. 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

发文机关:自然资源部

发文文号:自然资发〔2022〕129号

发布日期:2022-08-08

文件要点:

下滑阅读要点

1、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约束。(1)明确建设项目用地用海审查的规划依据: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继续执行,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用海审查的规划依据。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的建设项目,应衔接“三区三线”等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并将项目用地用海布局及规模统筹纳入在编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近期申报用地时由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附图承诺),可采用预支规划规模的方式保障用地;涉及报国务院批准用海的项目,应由项目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附图承诺纳入在编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2)用好“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经批准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后,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组卷报批的依据。

2、强化用地计划指标保障。(1)实行计划指标重点保障;(2)继续实施增存挂钩。

3、简化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1)缩小用地预审范围:以下情形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直接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①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②“探采合一”和“探转采”油气类及钻井配套设施建设用地;③具备直接出让采矿权条件、能够明确具体用地范围的采矿用地;(4)露天煤矿接续用地;(5)水利水电项目涉及的淹没区用地;(2)简化用地预审审查;(3)支持国家重大项目先行用地;(3)分期分段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4)规范调整用地审批:线性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地质灾害、文物保护等不可抗力因素确需调整用地范围的,经批准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建设单位可申请调整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建设方案调整,调整后的项目用地总面积、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规模均不超原批准规模,或者项目用地总面积和耕地超原规模、但调整部分未超出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批准权限的,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调整后的项目用地涉及调增永久基本农田,或征收耕地超过35公顷、其它土地超过70公顷,应当报国务院批准。调整用地涉及新征收土地的,应当依法履行征地程序,不再使用的土地,可交由原集体经济组织使用;(5)落实临时用地政策;(6)简化规划许可申请材料与程序;(7)积极推进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

4、落实节约集约用地。(1)做好项目用地节地评价;(2)鼓励低效用地再开发:建设项目使用城镇低效用地的,可以继续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国土资发〔2016〕147号)有关规定执行;5、优化土地供应:(1)积极推行“标准地”供应:按照供地即可开工的原则,推行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机制;(2)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划拨供地程序: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经批准实施后,直接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

http://gi.mnr.gov.cn/202208/t20220808_2743494.html

2.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30号)

发文机关:自然资源部 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能源局 铁路局 民航局

发文文号:自然资发〔2022〕130号

发布日期:2022-08-08

文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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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用地空间布局统筹。坚持国土空间“唯一性”,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指导作用,统筹协调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的用地需求。

2、联合开展选址选线。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等空间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和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选址选线工作。

3、严格落实节约集约。(1)可行性研究阶段:用地涉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建设项目,需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从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用地规模和功能分区的合理性、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的充分性、节地水平的先进性等对方案进行分析比选,形成节约集约用地专章作为用地预审申报材料提交审查,审查后的内容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相关章节;(2)用地预审:涉及占用耕地的,原则上项目所在区域补充耕地储备库指标应当充足,储备指标不足的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明确补充耕地落实方式,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并承诺在农用地转用报批时能够落实占补平衡要求,建设单位应承诺将补充耕地费用纳入工程概算;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需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明确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地块;(3)初步设计阶段:项目应因地制宜优先采用本行业先进的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在满足安全生产等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提升项目节地水平;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严格按照现行各类土地使用标准审查项目用地规模。

4、改进优化用地审批。(1)简化用地预审阶段审查内容:涉及规划土地用途调整的,审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允许调整情形,不再提交调整方案;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审查是否符合允许占用情形,不再提交省级人民政府论证意见;(2)用地预审批复后,申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占用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规模和区位与用地预审时相比,规模调增或区位变化比例超过10%的,从严审查;均未发生变化或规模调减区位未变且总用地规模(不含迁复建工程和安置用地)不超用地预审批复规模的,不再重复审查;(3)允许分期分段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确需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方案,分期申请建设用地,分期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线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正式报批用地时,可根据用地报批组卷进度,以市(地、州、盟)分段报批用地。

5、协同推进项目建设。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与发展改革、交通、能源、水利等有关部门共享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主动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选址选线提供合规性分析等支撑性、基础性服务。防止“未批先建”。有关部门对于未取得先行用地或未办理完成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的项目,均不得办理开工手续,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8/10/content_5704796.htm

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文机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日期:2022-08-05

文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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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的管理。

2、明确占补平衡义务。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对于没有条件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落实补充耕地的,应通过交易补充耕地指标的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的相关费用,应当作为建设用地成本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并及时足额缴纳或者兑付。

3、明确选址区域。(1)优先在以下区域内实施补充耕地:15度以下的地块;地块连片度大于50亩的地块;交通便利,可满足施工和种植生产需求的区域;土壤无污染的地块;灌溉水源稳定的区域;耕地可长期稳定利用区域;(2)不得在以下区域内实施补充耕地:25度以上的陡坡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污染严重难以恢复的区域;无稳定水源保障或耕地无法长期稳定利用的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区域。

4、分类落实占补平衡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占用耕地并分批次办理农用地转用的,使用补充耕地指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应向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落实补充耕地指标申请,由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相关规定,通过协议转让或公开竞价等交易方式取得补充耕地指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5、明确指标管理和交易要求。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做好行政区域内补充耕地指标使用分配和交易审批,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落实补充耕地指标的台账登记和使用管理等具体工作。在确保本地耕地占补平衡的前提下,经市、县级人民政府同意,补充耕地指标可以有偿交易给耕地占补不平衡的市、县用于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耕地原有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护责任不变。

http://nr.gd.gov.cn/hdjlpt/yjzj/answer/21829

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2022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2〕7号)

发文机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发文文号:粤自然资发〔2022〕7号

发布日期:2022-08-09

文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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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分级分类配置计划指标。(1)国家计划指标保障范围: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国家军事设施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项目用地,及符合“一户一宅”和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由自然资源部直接配置计划指标;(2)省计划指标保障范围:省计划指标主要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巩固精准扶贫项目、环保设施、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非营利性教育设施、非营利性医疗卫生设施、非营利性养老设施、非营利性科技设施、非营利性殡葬设施、监教场所、铁路综合开发用地、固定资产投资额100亿元以上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和其他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支持的项目;(3)市计划指标保障范围:市计划指标由各市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统筹安排,要优先支持万里碧道、文化、公益设施和电商物流、婴幼儿照护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及国家、省重大项目的安置地、留用地等;重点支持《广东省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中其他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基础设施、建筑企业总部基地和产业园区等,及居住社区补短板等。

2、坚持处置存量土地获取计划指标。以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相关数据为基础,通过对2019年1月1日前批准的批而未供土地、2019年1月1日以来批准的批而未供土地、纳入本年度处置任务的闲置土地(以下称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分别按处置完成量的50%、30%、50%加总核算获取计划指标。各市2019年1月1日前的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需达到25%,闲置土地处置率需达到25%,未完成的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

3、合理安排使用计划指标。(1)省市计划指标安排规则:各市通过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获取的计划指标,由省级留存6万亩作为省计划指标统筹使用(各市上缴省的计划指标任务数量详见附件1),余量计划指标作为市计划指标;(2)分时计算市计划指标可用数量: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时核算各市获取的计划指标,各市通过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获取的计划指标数量,低于已使用市计划指标数量的,暂停该市的市计划指标使用,直至获取的计划指标数量超过已使用市计划指标数量为止。自2022年9月1日起,各市通过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获取的计划指标数量低于市需获取指标总量的,暂停该市的市计划指标使用,直至处置获取的计划指标数量超过市需获取指标总量为止。2022年12月16日前,未使用完毕的市计划指标由省收回统筹安排使用;(3)完善计划指标奖惩调整措施:各市要进一步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对盘活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省将根据有关规定扣减相关市计划指标。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较好、“三旧”改造实施较好、重大项目征地实施完成较好、制造业发展较好、完成年度红树林造林任务的市,在今年予以一定计划指标奖励,相关奖励规则将另文通知。

http://nr.gd.gov.cn/zwgknew/tzgg/tz/content/post_3990900.html

02

行业动态

1.央行: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8月10日,央行发布《2022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报告指出,上半年新增人民币贷款13.68万亿元,同比多增9192亿元;6月末广义货币(M2)和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分别增长11.4%和10.8%,较上年末分别上升2.4个和0.5个百分点。金融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加大,6月末普惠小微贷款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分别增长23.8%和29.7%。6月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16%,较去年同期下降0.42个百分点,处于有统计以来低位。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

下一阶段,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稳妥实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4628805/index.html

▶ 2.自然资源部召开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座谈会

近日,自然资源部召开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座谈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月28日在中央政治局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部署以及对自然资源工作的新要求,听取北京、内蒙古、辽宁、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广西、重庆、贵州、陕西等12个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关于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汇报,结合当前形势,对积极做好重大项目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等工作作出部署。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大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力度,确保当前重大项目及时落地,强化用地计划指标重点保障,用好增存挂钩政策,加快用地用海审批,进一步释放政策潜力,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要依法依规推动工作,既加快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又不给以后工作留下问题。

会议对按时保质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工作,落实好“两平衡一冻结”等耕地保护措施,保障能源资源安全,严格管控围填海,严格执法监管、做好汛期地灾防治等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https://www.mnr.gov.cn/dt/ywbb/202208/t20220808_2743488.html

▶ 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广东省自然资源要素服务支撑稳经济工作座谈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关于稳经济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广东重大项目自然资源服务支撑工作,8月11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广东省自然资源要素服务支撑稳经济工作座谈会。

会议强调,做好重大项目自然资源要素支撑,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都尤为重要,全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必须全力以赴、真抓实干,为稳住经济大盘作出自然资源部门应有的贡献。

一是继续保持工作紧迫感不放松。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以国家和广东省出台的一揽子“高含金量”政策措施为依托,切实担负起稳定宏观经济的政治责任,牢牢抓住经济恢复重要窗口期,充分发挥好自然资源要素服务支撑作用,以超常举措和最大努力助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

二是进一步加大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力度。各单位“一把手”要主动担起重大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突击攻坚一批重大项目用地用海审批工作,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推动项目依法开工建设;市县要参照省里工作模式,成立工作专班,提升工作效率,促进重大项目用地用海审批提档增速;各地、各有关处室要增强系统内部工作合力,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同联动,有效整合资源、共同发力,更好地服务支撑重大项目建设。

三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要求,依法依规守住红线底线。

http://nr.gd.gov.cn/xwdtnew/zwdt/content/post_3993258.html

▶ 4.惠州2022住房保障任务出炉!年内新筹建租赁房4千套

8月3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公开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等计划的决定》,明确了全省今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惠州2022年需新筹建40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基本建成240套公租,发放租赁补贴353户。

随着多元住房供应体系持续搭建,惠州住房保障工作取得长足进步。2021年,全市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近1800套,实物保障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137户、货币保障643户,发放租赁补贴873户,住房保障体系有序完善,连续多年超额完成省厅下达任务。

当前,惠州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筹集房源,已经基本实现了对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和中低收入家庭的实物保障和货币保障。且自2017年以来,在这一基础上,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青年就业群体、公交司机、环卫工人等公共服务业的职工也有序纳入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城市住房保障覆盖面。

值得注意的是,面对城市深度融深融湾,产业项目集聚发展的局面,惠州住房保障体系还将成为助力城市留住人才,服务人才的有力途径。早在今年3月份,惠州市住建局就已发布《惠州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2025年前将筹集不少于2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切实构建青年市民的休闲娱乐空间,为城市产业发展持续注入活力。

https://mp.weixin.qq.com/s/fT7DqFo2CveNIT0BNNCOuw

▶ 5.惠州市首个!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获批省级高新区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文正式批复惠州市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惠州惠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惠城高新区”),实行省级高新区政策。这是我市获批的首个省级高新区。

根据批复文件,惠城高新区规划面积270.7221公顷,由两个区块组成。区块一(马安工业集中发展区北区)规划面积43.8350公顷,范围:东至惠澳高速,南至浪肚,西至大沥,北至八斗种;区块二(马安工业集中发展区南区)规划面积226.8871公顷,范围:东至新塘鳗鱼场,南至惠城区区界,西至九湖田,北至新楼村委会。

批复文件指出,惠城高新区要以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方向,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引领、绿色集约、开放协同、特色发展,完善管理机构,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积极打造一流的产业发展生态和创新创业生态,努力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示范、新兴产业集聚、转型升级引领的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https://mp.weixin.qq.com/s/rOGw9IGGA1JyQlaI6CtS_A

▶ 6.惠城区多宗储备地被违规占用!主管部门:应合法合规建设

政府储备地被违规占用?近日,继上半年河南岸街道环湖西路(即湖心岛1号后)8000平方米违法建设被拆除后,河南岸演达二路旁、马安镇马安河旁空地被占用建设再次引起社会关注。多位周边居民在惠州市政府网络问政平台发帖投诉储备用地被违规占用,严重影响核心区的市容市貌。

近年来,惠州市对“两违”建筑持续重拳出击,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社会违建的新增。但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依旧有人铤而走险。去年以来,随着金山湖湖心岛片区日益完善,一宗位于河南岸街道环湖西路湖心岛后的政府储备公园绿地用地,违法搭建铁皮棚占地面积超8000平方米,严重影响了金山湖片区的建设秩序,破坏了金山湖公园景观整体风貌。

“政府储备用地委托给各镇、街道政府托管,各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将用地守护好,如果基于阶段性的发展需求,涉及到临时使用和经营则应该有效完善手续,合法合规建设使用。”针对政府储备地接连出现的违规搭建情况,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土地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好主体责任,确保土地开发利用时能够及时交地,保障城市和项目建设的有序实施.

https://mp.weixin.qq.com/s/su2K_fVK1-d6q887Nnet1w

▶ 7.仲恺智慧能源产业产值超400亿元

近日,仲恺高新区在推动智慧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历程中又迎来一件大喜事——投资21亿元的“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正式动工建设。这是继去年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新能源”)在仲恺高新区投资建设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又称“首航新能源一期项目”)之后,投资智慧新能源项目的又一动作。

今年以来,仲恺高新区坚定不移高擎“产业立区、项目为王”大旗,狠抓实体经济发展不放松,聚力延链补链强链不懈怠,引进了一大批好项目、大项目。仲恺高新区加快建设“智慧能源”等5大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5+1”现代产业体系的成效日益凸显。截至目前,仲恺高新区有智慧能源产业规上企业35家,包括赣锋锂业、德赛电池、亿纬锂能、豪鹏国际、信宇人科技、亿纬集能、蓝微新源、盛弘电气、科士达和拓邦电气等骨干企业,产业集群效应持续增强。

https://mp.weixin.qq.com/s/mMl0_d9-FKqAWXMa9-kyMA

▶ 8.关于仲恺大道沿线城市更新单元配建道路命名规划的公告

为规范区域内的道路规划命名,我局对仲恺大道沿线城市更新单元配建道路53条道路进行命名。通过前期调研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经地名专家评审会、2022年地名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审议,确定了仲恺大道沿线城市更新单元配建道路53条道路命名意见,并报区管委会同意。现根据《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惠州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将仲恺大道沿线城市更新单元配建道路命名向社会予以公布。

http://www.hzzk.gov.cn/gwhbm/zzgxqshswj/zwgk/bmwj/tzgg/content/post_4729593.html

03

市场资讯

1、土地供应

本期有3宗土地供应。

2、土地成交

本期有8宗土地成交。

3、新增预售

本期惠州全市新增5个预售证,获批售商品房面积共6.78万㎡、620套。

4、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

一手房网签信息。

如需了解惠州市旧改相关政策及旧改投资机会,欢迎垂询。(添加好友请备注公司、职务和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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