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消息显示,海淀区金隅凤栖家园和瑞泽家园两个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将于2022年8月20日-8月21日开展递补选房,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建材城东路8号院内。两个共产房项目本次递补房源共计191套,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均为70%,政府产权份额比例为30%
金隅凤栖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安宁庄地区,销售均价4.48万/㎡(含全装修费用)。该项目本次可选房源共131套,其中,面向海淀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海淀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京籍家庭)销售的房源共计90套(一居室46套、两居室21套、三居室23套);面向海淀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非京籍普通组家庭)销售的房源共计41套(一居室17套、两居室10套、三居室14套)。
瑞泽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京新高速西侧、北清路北侧,销售均价3.7万/㎡(含全装修费用)。该项目本次可选房源60套,其中,面向海淀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海淀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京籍家庭)销售的房源共计45套(一居室14套、二居室24套、三居室7套);面向海淀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非京籍普通组家庭)销售的房源共计15套(一居室3套、二居室9套、三居室3套)。
具体选房工作安排如下:
一、分组选房
根据项目销售对象及房源不同,本次递补选房将按照非京籍家庭普通组(首轮选房时非京籍家庭优先组已全部通知)、京籍家庭组的顺序进行,且依照各组别已摇出的选房顺序号分别进行选房。
二、递补选房家庭范围及选房通知
1.京籍家庭:选房顺序号为海淀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海淀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京籍家庭)第12350-16012号的家庭;
2.非京籍家庭普通组:选房顺序号为在海淀区工作的非本市无房家庭(非京籍普通组家庭)第5000-5933号的家庭。
三、选房所需携带材料
1.所有家庭均需在北京市购房资格核验平台(http://gfzg.zjw.beijing.gov.cn/login.aspx)进行购房资格核验,核验通过后打印纸质承诺书、家庭购房申请表及审核通过页面截图,并携带到场。
2. 主申购人及全部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1)主申购人及家庭成员中有集体户口的,还应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2)主申购人及家庭成员中有非本市户籍的,还应提供有效的北京市居住证(居住卡)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家庭成员中有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军官证、警官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材料原件。
(4)港澳台家庭成员还应提供其身份证件(香港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5)外籍家庭成员还应提供其护照、护照中文译本公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 主申购人及配偶提供的户口簿中的婚姻状态应与提供的结婚证等婚姻材料保持一致。如婚姻证件为境外的,需提供境外婚姻证件中文译本公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选房必须主申购人本人亲自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受托人为主申购人配偶的,除上述应携带的资料外,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手写,范本详见附件7);受托人为主申购人配偶以外其他人员的,除上述应携带的资料外,受托人须携带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现场选房
1.选房家庭须按照《金隅凤栖家园和瑞泽家园选房家庭到场时间表》中通知的选房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等候选房。
2.选房家庭应服从选房场地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和维护选房现场秩序。每个家庭进入选房场地的家庭成员不得超过2人(含)。
3.选房时,工作人员按照摇号顺序号呼叫选房人,顺序进入现场进行选房。选房人未到场,视为迟到,由工作人员呼叫下一摇号顺序号的选房人选房。
4.选房家庭进入选房正选区后,请到意向选择的项目前排队等待选房。
5.每个选房家庭选房时限不超过3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选房的,下一顺序号选房家庭可同时进行选房。
6.所选房源一经确认,不得更换。选房当日如有家庭放弃已选定房源,经公证处确认后,释放该房源。
7.完成选房后,购房人应交纳人民币10万元(壹拾万元整)定金并签订《认购书》。选房现场只能刷购房人本人名下“银联”标记的储蓄卡(不能使用带有信用卡功能的储蓄卡),且只允许刷一张储蓄卡(该卡可满足单笔刷卡限额超过10万元,详情需咨询银行卡所属银行),同时购房人必须携带交纳定金银行卡的“本人卡”材料(银行流水、柜台存取款票根,材料上必须要有购房人姓名、全卡卡号。存折的流水不可以,必须为储蓄卡流水)。
为保证顺利付款,除定金10万元外请多存10元以上,现场不收取现金、支票、转账及存款,定金计入购房款。如购房人未能在选房当日20点前交纳足额定金,则视为放弃已选定房源。
五、签订购房合同
1.选房家庭完成所有选房手续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与北京金隅程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或北京建海汇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如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并交纳购房款的,则视为放弃已选定房源。
(1)金隅凤栖家园项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TJCuRCmzzp1d6H09CwusA,提取码:jyfx
(2)瑞泽家园项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TbdUwXsL4KX11T_yFP7Bw,提取码:rzjy)。
2.购房人为已婚的,夫妻双方应同时到场签订购房合同。
3.签订购房合同时,将对已选房家庭购房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家庭不符合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所选房源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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