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8月19日讯(通讯员 冯辉)8月19日,围绕“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修复生态”主题,公检法、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在桂阳县舂陵江流域仁义镇七拱桥河段联合开展水生生物人工增殖放流活动。
此次放流活动购买鱼苗的经费来源是2020年至今,检察机关起诉、支持起诉、磋商等缴纳的生态修复费,司法部门判罚非法捕鱼人员交缴生态修复补偿金,省渔政执法资源养护专项经费等,本次人工增殖放流活动鱼苗鱼种共21万余尾,放流品种系规格为3cm-12cm的草鱼、鳙鱼、鲢鱼等四大家鱼鱼类苗种。
“2022年,桂阳县人民检察院累计督促放流鱼苗320多万尾,为桂阳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房星为活动致辞时表示。检察机关发挥“河长+检察长”的功能,积极参与舂陵江生态保护,2021年至今,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类的公益诉讼案件11件,其中已办结案件共依法追究当事人赔偿款40000余元,并全部用于增殖放流。
非法捕捞行为既损害渔业资源、破坏生态平衡,又污染水环境,侵害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兼具法律守护者与公益代表人的双重身份,在追究违法犯罪行为刑事责任的同时,也努力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领域中的运用。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的开展,对桂阳县养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保护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次活动,也是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践行检察为群众办实事宗旨的一个缩影。
县检察院支持县政府与非法捕鱼当事人磋商渔业损失赔偿
检察官向非法捕捞者提起公诉及刑附民公益诉讼
自2020年9月以来,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330余件,主要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近年来,该院更积极稳妥开展新领域公益诉讼探索,办理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传统村落保护、无障碍设施管护、废弃口罩收集处置等一系列新类型公益诉讼案件,为桂阳县人民享有健康、安全的美好生活环境、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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