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房屋安全检测房屋危险性鉴定标准、综合评定方法
房屋危险性鉴定标准条文说明中的综合评定方法
6.3.1 将基础部分视作一个“楼层”来考虑,通过基础部分所含危险构件比例来确定基础层的危险性等级,每幢房屋的基础均只含基础一层。
6.3.2 本条所述的上部结构既包括通常意义的±0.000以上部分,又包括地下室部分,地下室按结构层分层,有几层算几层,架空层不作为一层。
公式中的系数3.5(中柱)、2.7(边柱)、1.8(角柱)、2.7(墙)、1.9(主梁)、1.9(屋架)、1.4(边梁)、1.0(次梁)、1.0(楼板)、1.0(围护构件)等反映了房屋不同结构构件的重要性程度。本次修订对原标准的系数进行了调整,对柱和梁根据其位置不同进行了进一步细分,分别赋予中柱、边柱、角柱、中梁及边梁不同的系数。
考虑竖向构件的传力特点,本次修订时将竖向危险构件的关联影响范围辐射到该构件上方的所有楼层中,即当本层竖向构件评定为危险构件时,其上各楼层该轴线位置的竖向构件均计入危险构件数量。
在分层计算时,对于局部地下室或局部出屋面楼层,可合并归入相邻楼层计算危险构件百分比,不单独作为一层计算。
6.3.3 通过本楼层内所含危险构件比例来确定本楼层的危险性等级。
6.3.4 本条规定了整体结构(含地下室)危险构件综合比例的计算方法。
6.3.5 本条规定了房屋危险性等级判定的准则,采用房屋整体结构(含地下室)危险构件综合比例值结合基础、楼层(含地下室)危险性等级两个参数进行综合判定。主要是考虑在计算房屋整体结构(含地下室)危险构件综合比例时,不能反映危险构件的分布情况,特别是当危险构件集中出现在某层或集中出现在各层的同一部位时,整体结构(含地下室)危险构件综合比例所代表的计算结果可能导致其危险程度降低。增加楼层危险性等级判定后,可有效避免这类情况的出现,故本次修订增加该部分内容作为综合评判方法的组成部分。
38、房屋安全检测房屋危险性鉴定标准条文说明中的关于鉴定报告(一)
房屋危险性鉴定标准条文说明中的关于鉴定报告的撰写说明:
7.0.1 本标准对鉴定报告的格式不作强制性的规定,各地区的房屋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可根据本标准的原则及具体鉴定要求自行设计报告格式。
7.0.2~7.0.5 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1989年11月21日建设部令第4号发布,2004年7月20日根据建设部令第129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编制,强调了对鉴定为局部危房和整幢危房房屋的处理方法。
对判定为危险构件的承重构件,应根据受损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本条对鉴定报告中对危险构件的处理措施提供了五种常规处理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对评定为存在危险构件或处于危险状态的房屋如何进行处理,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每幢危险房屋主体结构实际受损程度的轻重都不尽相同,且不同结构体系、不同结构类型的房屋,在对其主体结构危险构件进行解危排险时的操作难易程度也各不相同。因此对于危险房屋的处理,应根据房屋自身的结构特点以及实际使用情况酌情采取合理的处理措施。鉴于此,修订时参照《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1989年11月21日建设部令第4号发布,2004年7月20日根据建设部令第129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九条的内容编写了本条规定,作为处理建议,供鉴定单位参考。另外,增加了有特殊管理要求的房屋如文物建筑或认定具有保护价值的历史建筑等,其处理要求应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浙江中旭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坐落充满活力的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是一家以技术创新为特色的专业检测鉴定机构。咱们具有阅历丰厚的专业技术团队,高端的检测设备和前沿的核心技术,十多年专业的工程安全检测判定与加固咨询阅历。承接:房屋检测,厂房楼面承重检测,厂房检测鉴定,厂房验收检测,验厂验收检测鉴定,钢结构检测,地基检测,厂房承载力检测,房屋加固,厂房改造加固幼儿园房屋抗震检测,培训机构房屋抗震检测,学校房屋抗震检测,房屋装修检测,房屋结构检测,烟囱检测,危房检测鉴定,围墙检测,光伏荷载检测,等房屋检测。价格公道,现场检测快速出具报告。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