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丽江拉市海景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玉龙县文化和旅游局初评、推荐,由丽江市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丽江拉市海景区达到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8月22日至8月28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提出意见。
电子邮箱地址:ljwlzyk@163.com;
联系电话:0888-5151002。
丽江市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2022年8月22日
▌来源:丽江市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综合整理编辑
▌编审:李丽明
▌终审:李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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