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诉源治理,近日,博罗县人民法院石湾人民法庭联合当地综治、公安等部门在石湾镇源头村举行“无讼”村(居)揭牌仪式,这也是惠州首个“无讼”村(居)创建点。
近年来,石湾经济蓬勃发展,位居全县各镇(街)前列。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辖区内经济、民事等领域的诉讼案件也随之上升。
博罗县石湾镇源头村,此次被选为惠州首个“无讼”村(居)创建点。石湾镇源头村人口众多,近些年随着新农村建设和产业布局调整,围绕着土地权益产生的纠纷日益多发,与此同时,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方面的纠纷也屡见不鲜。
博罗县石湾镇党委副书记 茹志军:我们现在主要的矛盾纠纷就是土地纠纷,原来没有法定的界限,现在可能建设了,就有了边界的问题。
过去很多时候矛盾的化解依赖于村居调解委员会,然而实际工作中,一方面基层群众法律知识匮乏,另一方面基层缺少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调解员,导致基层矛盾化解效果并不理想。
博罗县石湾镇镇委副书记 茹志军:现在“无讼”村(居)就是我们把司法工作前移,把诉前联调下沉到我们村一级的第一线,给村民化解矛盾纠纷有一个法律的保障。
博罗县人民法院石湾人民法庭联合石湾镇源头社区村民委员会共同签署了“无讼”村(居)共建协议书,并在石湾镇源头村举行“无讼”村(居)揭牌仪式。在源头村打造惠州市首个“无讼”村(居)创建点,旨在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延伸司法职能触角、创新工作方式,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博罗县人民法院石湾人民法庭庭长 叶堂辉:把矛盾的纠纷化解在先,防范源头,实现“小的纠纷不出村,大的纠纷不出镇”,逐步形成“止讼”、“无讼”、“少讼”,这个社会治理的目标。
创建“无讼村居”,是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构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格局的重要方式。接下来,博罗法院石湾人民法庭将以“调解优先、联动联调、诉讼断后”为工作理念,常态化提供培训指导、普法宣传等司法服务,与村(居)联合,全力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博罗县人民法院石湾人民法庭庭长 叶堂辉:我们先把村的纠纷发现了,由我们常态化联络对接来化解,还有通过确立法庭的调解室,由我们的法官、博罗人民法院聘请的法官助理、特邀调解员共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我们引导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如果调解不成功,我们引导他去进行诉讼,全程跟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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