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货车非法超限超载行为的整治力度,规范全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桥梁设施完好,为全省“旅发大会”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安全环境。根据省、市治超办关于开展打击“百吨王”非法超限超载运输专项整治和短途非法超限超载运输百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区治超领导组决定自2022年8月12日至11月17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短途非法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以查处货车超限超载30%以上特别是“百吨王”严重违法行为为重点,同步查处货车疲劳驾驶、非法改装、涉牌涉证等易肇事肇祸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中心城区内货车遮挡号牌、禁行、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二、严厉打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行为。凡辖区内货车存在非法改装的车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恢复。未恢复原状的,不得上路行驶;违规上路的,一经查处,依法依规上限处罚。
三、严厉打击货运源头企业未履行治超义务行为。辖区货运源头企业(源尾企业及在建工地)应当自觉遵守治超相关规定,履行治超主体责任,不得为车辆超标装载、配载;不得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非法改装车辆装载、配载;不得放行(接收)违法超载超限车辆;不得为货运车辆出具虚假装载凭证《货运单》。
四、严厉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闯卡和绕道行为。充分应用电子抓拍系统,严格落实扣分、处罚。严禁货运车辆过经不停车检测点采取遮挡号牌、压线、逆行、绕道等躲避检查检测。
五、严厉打击运营车辆不采取密闭措施行为。严禁货运车辆扬尘抛洒、遗泄货物及未经覆盖封闭车辆上路行驶。货车货物装载不得超过栏板高度,上路行驶必须采取密闭措施加盖篷布,严禁抛洒滴漏,违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严格落实部门联合惩戒措施。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和部门抄告规定,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车辆和责任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七、严厉打击治超有关涉黑涉恶行为。对车辆冲卡、拒检、暴力抗法、辱骂殴打执法人员、损坏相关执法设备设施等涉黑涉恶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涉嫌犯罪行为的,追究刑事责任。
八、深刻认识治超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全区广大市民应充分认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的严重危害性,积极配合并监督我区治超工作,维护道路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监督举报电话:0359---2069595。
特此通告
202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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