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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清远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对海铂天空商城和倾国清城文旅综合体处置情况的通报,表示该案已向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追赃挽损工作仍在进行。
再一次提醒各位投资者,投资需谨慎。国家已经明令禁止“售后返租”这一怪异的商业地产营销模式,《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也明确规定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关于海铂天空商城信访事项
处置情况的通报
海铂天空商城项目,位于清城区湖西路85号海港城花园11号楼,由广东新房超视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房超视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温某巧)以分期付款、分期办理产权转让的方式,认购了海港城花园11号楼一层部分商铺和二、三层全部商铺以及100个地下车位,用于打造餐饮、零售、购物、娱乐为一体的“海铂天空街区”商业体。
新房超视公司买入商铺后,成立了广东海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铂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均)负责该项目的整体承租和运营管理,按建筑面积100元-160元不等每月每平方米的保底租金收益(2019年清远市商铺每平方米月租金均价约75元)加营业额2%分成收益,且保底租金收益每两年递增的固定收益方式吸引投资人购买商铺。2019年7月起,该项目通过自售和委托中介公司销售(每套商铺5000元-10万元不等的提成)的方式,以每平方米2.5万-3.5万元不等的价格将商铺对外销售,获得的资金除去向开发商支付购房款后,剩余部分用于商场的整体装修和营运,并公布开业时间为2020年5月。在签订商铺销售合同的同时,海铂管理公司与投资人还签订了《海铂天空街区委托经营合同》。根据合同,投资人将购买的商铺委托给海铂管理公司经营管理,每月收取返租租金,返租期为20年。截至2021年9月,该项目已有部分投资人收取部分租金,2021年10月起整体全部停发租金。该项目因缺乏资金难以推进导致商城开业时间一再推迟,致使投资人利益受损,部分投资人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进行维权。
事件发生后,清远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尽一切可能帮助投资人挽回损失。2021年12月28日,公安机关对胡某均、温某巧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立案侦查。立案后,市组织了大量人力物力开展处置工作,从锁定嫌疑人、查封相关账户、扣押涉案款项等方面全力追赃挽损。2022年8月11日,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和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发出了《关于敦促胡某均等人在运营“海铂天空”项目期间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行为人退赃缴款的通告》,责令有关人员1个月内退缴非法所得。目前,追赃挽损工作仍在进行,该案已向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案件判决生效后,成功追缴到的违法所得将依法依规返还给投资人。
全力帮助投资人挽回损失的另一个努力方向是尽早按照市场规律盘活相关的资产。在加大案件侦办力度的同时,市成立了多个职能部门组成的资产盘活工作组,全面厘清资产情况,研究提供支持政策。
纪检监察机关始终高度关注本案件,如公职人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将严肃查处、问责。投资人如有具体线索或证据,欢迎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全力挽回损失、盘活资产是我们的共同目标。目前,受疫情影响,实体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该项目涉及资金量大、投资人多、利益诉求不一。针对当前面临的困难,我们希望全体投资人全力配合政府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共同努力。希望投资人理解、支持、配合并积极参与相关处置工作,资产盘活工作欢迎有能力有资源有途径的投资人积极参与,早日盘活资产,尽快产生经济效益、减少经济损失。二是实事求是。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希望投资人理性面对现实,适当降低心理预期,理性维权。三是遵纪守法。近段时间以来,少数投资人通过煽动、集资、串联等方式,鼓动其他人参与非正常上访,不但严重扰乱了我市正常的信访秩序,还影响到后续正常的处置工作,最终损害的是所有投资人的共同利益。我们希望每个投资人都遵守《信访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言行,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清远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8月26日
关于倾国清城文旅综合体信访事项
处置情况的通报
清城茶文化博览中心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民安北路12号,规划总面积41707.12平方米,共2463间商铺,由清远市胜利雅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
自2019年起,清远市至德至迅投资置业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德至迅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罗某锋等)与清远市胜利雅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公寓、商铺销售及运营协议,并相继成立尊享(清远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尊享酒店公司”)、清远市胜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大置业公司”)、清远市倾国倾城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倾国倾城公司”),销售、运营清城茶文化博览中心的公寓和商铺,用于打造清远市清城区倾国清城文旅综合体项目。
2019年5月至2021年8月,至德至迅公司以销售返租、5年可回购、高利率的固定收益或实际分成收益等方式吸引投资人购买公寓或商铺。以商铺为例,有两种收益方式选择(二选一):一是固定收益,即自房地产转让方交付投资人所购商铺且经营管理方收齐委托经营基本管理费之日起第5个月至第12个月,年收益为投资人所购商铺售价的3%,第2年为4%,第3年为6%,第4、5、6年为7%,第7、8、9年为7.35%,第10、11、12年为8.1%,第13、14、15年为8.91%,第16、17、18年为9.8%,第19、20年为10.8%;二是实际分成收益,即经营管理方与投资人根据房产建筑面积在所在层委托经营商铺总建筑面积中所占比例份额对所在层的实际收益进行分成。期间,共向投资人售出清城茶文化博览中心3-4号楼和8-14号楼部分商业用房,并与投资人签订了《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按照合同,投资人将购买的公寓、商铺分别委托尊享酒店公司、倾国倾城公司经营管理,并每月收取返租租金,返租期为20年;尊享酒店公司和倾国倾城公司向所有投资人一次性收取了20年“委托经营管理费”,并向商铺的租户收取了租金、水电费、管理费等费用。
2019年8月起,尊享酒店公司和倾国倾城公司开始向投资人支付返租租金,累计时长约两年,已有部分投资人收取部分租金。2019年11月,倾国清城文旅综合体项目开业运营。2021年6月,尊享酒店公司和倾国倾城公司向全体投资人发布公告称,受疫情影响其受投资人委托运营的公寓和商铺经营困难,无法按照原签订返租合同返租,从2021年7月开始按照整体实际出租收入情况进行给付租金。自2021年8月起其受投资人委托运营的公寓和商铺全部停发租金,导致投资人利益受损,部分投资人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进行维权。
事件发生后,清远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尽一切可能帮助投资人挽回损失。2021年12月28日,公安机关对罗某锋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立案侦查。立案后,我市组织了大量人力物力开展处置工作,从锁定嫌疑人、查封相关账户、扣押涉案款项等方面全力追赃挽损。2022年8月11日,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和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发出了《关于敦促罗某锋等人在运营“倾国清城”项目期间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行为人退赃缴款的通告》,责令有关人员1个月内退缴非法所得。目前,追赃挽损工作仍在进行,该案已向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案件判决生效后,成功追缴到的违法所得将依法依规返还给投资人。
全力帮助投资人挽回损失的另一个努力方向是尽早按照市场规律盘活相关的资产。在加大案件侦办力度的同时,市成立了多个职能部门组成的资产盘活工作组,全面厘清资产情况,研究提供支持政策。
纪检监察机关始终高度关注本案件,如公职人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将严肃查处、问责。投资人如有具体线索或证据,欢迎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全力挽回损失、盘活资产是我们的共同目标。目前,受疫情影响,实体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该项目涉及资金量大、投资人多、利益诉求不一。针对当前面临的困难,我们希望全体投资人全力配合政府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共同努力。希望投资人理解、支持、配合并积极参与相关处置工作,资产盘活工作欢迎有能力有资源有途径的投资人积极参与,早日盘活资产,尽快产生经济效益、减少经济损失。二是实事求是。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希望投资人理性面对现实,适当降低心理预期,理性维权。三是遵纪守法。近段时间以来,少数投资人通过煽动、集资、串联等方式,鼓动其他人参与非正常上访,不但严重扰乱了我市正常的信访秩序,还影响到后续正常的处置工作,最终损害的是所有投资人的共同利益。我们希望每个投资人都遵守《信访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言行,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清远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8月26日
来源:清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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