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部署,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提升一线办案干警的专业能力水平,近日,青羊区检察院特邀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胡东飞就重罪案件办理开展专题培训。青羊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区公安、区法院40余名相关人员同堂参训。
胡教授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司法认定》为题,深入讲解《刑法》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所含罪名之要义及与他罪的区分。针对第114条、第115条,胡教授细致阐释了该罪法益中核心之“公共”及“安全”的理解与思考。在本罪与他罪方面,胡教授重点阐述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危险驾驶罪、传播性病罪的区分以及“毒针扎人”“刀砍幼儿园儿童”等案件是否涉嫌该罪等问题。
参训人员表示,此次培训紧密贴合办案实际,按需施训,讲座授课内容丰富,受益匪浅。通过邀请公安、法院与检察机关同堂开展实务培训,既丰富了检察培训形式,又深化了公检法业务交流,对促进侦查、检察、审判人员更新司法理念、统一证据审查标准、提升重罪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青羊区人民检察院原创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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